此时,院子里或蹲或坐着上百号士兵,捧着碗吃饭,见到他们后,士兵纷纷投去目光。
咕隆!
这些匪寇哪见过这阵仗,一个个喉结耸动,心头发虚。
柴根儿倒是无所畏惧,见有人瞧自己,恶狠狠地与对方对视。
见状,那士兵也不恼,反而说道:“这小子有点意思。”
身旁的士兵笑道:“刺儿头嘛,哪都有,多照顾照顾就老实了。”
第101章 这地方还不错
“排好队!”
就在这时,几名士兵上前,推搡着柴根儿等人排成两队,依次上前。
柴根儿排在最后,只听到前方传来童疯子的惊呼。
“竟是精粮!”
精粮?
柴根儿个头高,探头望去,只见童疯子端着的碗里装着满满当当的麦饭。
这可是正儿八经的麦饭,没有其他杂粮与一颗野菜。
此外,还有一碗漂着油花的豆腐汤。
肉食没办法经常吃,但顿顿有豆腐还是没问题的,能代替肉食补充一部分蛋白质。
该说不说,豆腐真是个伟大的发明。
虽说光吃大豆也能补充蛋白质,可吸收效率低不说,豆子吃多了肚子会胀气。
很快,便轮到了柴根儿。
厨子是个胖子,挥舞着木勺骂骂咧咧道:“自儿个拿碗,怎地还要耶耶像伺候监镇一样伺候你,你也不瞧瞧你是个甚么东西。”
柴根儿冷冷看了他一眼,照着眼前的模样,拿起两个碗。
厨子舞着木勺,动作娴熟的给他打了一碗麦饭,以及一碗豆腐汤。
柴根儿端着碗没动,朝着那些士兵努了努嘴,问道:“为何他们有咸菜?”
厨子脾气比他还大,扯着嗓子说道:“咸菜今日没了,爱吃不吃,不吃就滚。”
就在这时,李松迈步走来,问道:“胖子,监镇的饭菜可做好了?”
厨子顿时换了副脸色,殷勤地笑道:“早就做好了,放在锅里热着呢,俺怎敢饿着监镇,李什长稍待,俺这就去取。”
说罢,他丢下木勺小跑着进了后厨。
狗眼看人低的厨子!
柴根儿心头暗骂一声,端着碗寻了一处空地蹲下,将豆腐汤放下后,便迫不及待地开始吃麦饭。
他着实饿坏了,他娘的监牢就不是人待的,每日一顿清水般的稀粥,塞牙缝都不够。
满满一大碗麦饭,三两口就被他吃完了。
端起豆腐汤,一饮而尽。
柴根儿咂吧咂吧嘴,有些意犹未尽,眼看碗上边缘还沾着一些油花,便伸出舌头一点点舔舐。
好歹是油,可不能浪费。
其他匪寇跟他一样,一个个抱着空碗搁那舔着油花。
直到把碗舔的干干净净,柴根儿才站起身,学着那些官兵的模样,将碗和竹筷分别放进两个竹筐里。
吃完饭,他们这群匪寇被官兵带到一间屋子前。
屋子里是两排大通铺,黄土堆砌的床上,铺着一层厚厚的干稻草,看着就暖和。
通铺之上,摆放着十八床叠放整齐的薄被褥,角落里一个恭桶,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卯时一刻起床,二刻用饭,三刻校场点卯。午时一刻用饭……戌正一刻入睡,无军令不得外出,违者重罚。”士兵语气冰冷,背书一般将牙城中的规矩说了一遍后,便转身离去。
柴根儿迈步走进屋子,率先来到墙角处躺下。
众人见他占了靠墙的好位置,只得转头去抢对面的通铺的位置。
一番厮打后,最终身材瘦小的童疯子胜出。
只见他擦了擦嘴角的血迹,用嘲讽的目光扫视一圈众人,得意的哼了一声。
对此,柴根儿并未关注。
此刻,他正躺在通铺上,双手枕在脑后,迷茫的看着茅草屋顶。
对于山寨,他其实没有多少感情,没了就没了,反正他也早就想走了,只不过一来是抹不开情面,二来是舍不得翠娘。
如今寨主死了,翠娘归乡成亲了,自己也脱离了山寨,按理说柴根儿本应该开心才是。
可眼下,他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心头满是迷茫与彷徨。
想了许久,也想不明白,柴根儿干脆不去想了。
走一步算一步吧。
这牙城也不错,有吃有喝,还有地方住。
至于逃跑,他倒是没这个心思,刘靖的那一拳给他傲气打没了。
柴根儿总算明白,小时候那些说书人口中的‘一山还比一山高’是个啥意思。
他很少佩服人,但那个俊俏的不像话的监镇,却让他服气。
柴根儿记得,程咬金耶耶就是被太宗皇帝打服后,选择率领瓦岗寨的弟兄归顺了唐军。
难不成,自己也遇见了一个太宗皇帝?
胡思乱想间,柴根儿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
……
翌日。
柴根儿被一阵喧闹声吵醒,揉了揉眼睛,发现窗外的天还是黑的。
忽地,屋门被推开,一名士兵裹挟着寒风走进屋子,骂骂咧咧地吼道:“你们这帮腌臜懒货,赶紧起床。”
穿上鞋子,系上腰带,匪寇们顶着惺忪的睡眼出了屋子。
柴根儿发现,在这里似乎什么都要排队。
吃饭要排队,洗漱也要排队。
他不知道的是,排队其实也是规训的一种,它会潜移默化提高士兵的服从性以及纪律性。
而服从与纪律,恰恰是一支军队的基石。
若一支军队从上到下能真正做到令行禁止,那么这支军队的战力就绝对弱不了。
后世很多人吐槽军队里要把被子叠成豆腐块。
他们压根就没有想过,连被子叠成豆腐块这种小事都做不到,又如何能相信士兵在战场上,可以顶着敌军凶猛的火力,完成上头指派的任务?
以小见大,见微知著!
洗漱完毕后,柴根儿排着队来到昨晚吃饭的小院。
早饭是菜粥,却熬煮的极为浓稠,插上筷子都不会倒的那种,关键是没吃饱还可以继续添粥。
这让柴根儿很开心,一连吃了四大碗,才打了个饱嗝。
童疯子咂吧着嘴:“这地方还真不错,比寨子里吃的都好。”
他们在山寨里的时候,往往是饥一顿,饱一顿。
饿肚子的天数,远远要大于吃肉的天数。
“嗯。”
柴根儿敷衍的哼唧了两声。
整个寨子里,除了寨主之外,其他人他都看不上。
见状,童疯子也就不再自讨没趣,悻悻离去。
休息了片刻,一众匪寇又排成队列,来到校场上。
柴根儿发现那监镇竟然也在,此刻正驾马狂奔,手持一柄鹿弓弩,不断上弦搭箭射击。
咕隆!
这一幕,惊得一众匪寇喉结耸动。
老天爷,双手开强弩。
还不是一次两次,还是十几二十次,这他娘的是妖怪吧?
第102章 你就说是不是骑射吧?
骑射,是古时一等一的本领。
什么刀枪剑棒,这拳那掌的,都是下等武艺,属于无奈之下的退而求其次。
因为想练骑射,你至少得有一匹马,甭管战马还是驮马,价格都不菲。
关键养马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毕竟马不能只吃草,一日至少一顿精粮,一盆温盐水,这样的开销普通人家根本养不起。
在冷兵器时代,骑射就是最有效,且最具性价比的杀敌方式,没有之一。
但,骑射也是最难练的。
毕竟,平地立定射箭,想射中五十步外的目标都无比困难,更别提在颠簸奔驰的马上了。
想有所小成,至少需要六年时间。
三年练平地射箭,三年练骑马射箭。
就比如庄三儿,自幼骑马,练习骑射,时至今日,也只能做到五十步外十中四。
切莫觉得这个命中率很低,十中四已经很高了,毕竟古时的五十步,相当于后世的七十五米,还是策马狂奔的情况下。
似安仁义这种能百步穿杨的神射手,少之又少,纵观天下,一个巴掌都能数的过来。
任何事情想要做到极致,靠的是天赋。
臂力、骑术、动态视力等天赋都得拉满。
这些天赋,刘靖都平平,也就骑术稍稍好一些,但他找到了另辟蹊径的法子。
用强弩代替弓箭。
强弩用起来可比弓箭简单太多了,按照庄三儿说的,就算是让傻子来,五十步内,射十箭也能中三四箭。
刘靖凭着天生神力,用弩箭代替了弓箭,这让骑射瞬间变得简单了无数倍。
大力出奇迹!
只需要熟悉马背的颠簸,他便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拥有一手不错的骑射。
你先甭管技术,你就说是不是骑射吧?
这也是庄三儿破防的原因。
自幼苦练多年,还不如刘靖几个月的成果,这搁谁不破防?
就在柴根儿愣神间,却见刘靖驾马来到他身前,翻身下马,笑问道:“昨夜睡的可好?”
“还成。”
柴根儿不敢看他,挪开视线后,闷声闷气地应了一声。
此刻面对刘靖,他心里臊得慌。
毕竟昨日傍晚自己放了狠话,却被人家轻描淡写的一拳放倒,实在是有些丢脸。
“好好干,我看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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