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地区近年发生严重灾害,家中父母、大哥、三哥相继去世,家中只剩下朱重八和朱重六两兄弟了。
朱重六当时已经成家了,却生活拮据,朱重八年纪也不算小,按理来说就算不管这个弟弟也没人说什么,但他还是把朱重八接入家中照顾。
后来,家中实在没米下锅了,朱重六只能将朱重八送入皇觉寺,好歹能有口饭吃,自己则是携妻儿往外地逃生。
他占了这副身躯,也受前身记忆影响,如今有了本事,对于朱重六这位仅剩的血脉兄弟,断然不会坐视不管,否则良心难安。
‘皇觉寺?’
马秀英不禁往朱元璋头上刚长出一茬的黑硬短发一看,心想:‘难怪朱大哥头发这么奇怪,原来是在寺庙里出过家,现在应当还俗了罢?不过听说有些和尚也不忌嫁娶...’
转念有些赧然,暗啐了自己一口,‘和尚嫁娶干我何事,我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
马秀英自小聪慧,熟读经史子集、文章经典,应事沉稳大气,但须知女儿家一旦动了情,便一心扑在男人身上,好奇他过往来历,关心他衣食住行。
再如何机敏沉稳,也难以自持。
马二尚且不知自家女儿一颗心早就扑在了朱元璋身上,立马道:“我父女二人打算去江西投奔一生死至交,不过恩公要去泗州,在下可以为恩公安排车马出行,陪上一段路程。”
马秀英初听眉头便一皱,听到转折处才渐渐舒缓开来,抹了灰泥的脸上绽放出笑意。
此去泗州并不算远,全程以平原、河网地貌为主,无险峻山脉阻隔,水陆结合的交通方式也不过三五日便能抵达。
三五日便三五日,好歹能多相处些日子。
见朱元璋并未第一时间答应,马秀英恰到好处地添了一把火,“朱大哥,朱二哥此去日久,又无书信联络,怕是一时间难以寻找,我父亲交友广阔,在泗州也有些人脉,说不定能帮上些忙。”
朱元璋想想也是,于是点头答应道:“那就麻烦二位了。”
马二心中给自家闺女暗赞了一声,这孩子打小就聪明,要不这样说,朱恩公肯定不会答应同行,如此他也没法报答救命之恩了,难免会有些过意不去。
他连忙道:“不麻烦,不麻烦,两位恩公涉险救我一命,我还没怎么报答,区区不过安排车马,寻找朱二哥而已,算什么麻烦?”
“爹!”
马秀英喊了一声,道:“你跟着叫什么朱二哥?你年纪都这么大了,叫朱二哥,那我岂不是要叫朱大哥叔叔?这不乱了辈分?”
“...是我疏忽了,怎地凭空把朱恩公喊老了!”马二一拍脑袋,连忙赔罪。
却浑然没有察觉到女儿的小心思。
朱元璋并无介意,只是道:“马...马叔也不必太过客气了,叫我元璋便是,‘恩公’二字反倒生分了。”
他刚刚听对方一口一个‘汤恩公’、‘朱恩公’的,还真有些不太自在,此时瞅准机会立马纠正。
“这...”
马二刚想推脱,就听到旁边马秀英接过话来:“朱大哥说的没错。”
双方都敲定了,马二想了想也觉得没必要太过于纠结,也就顺从下来。
见即将多上两个同伴,汤和自是高兴得紧。
他自幼父母双亡,了无牵挂,如今把朱元璋视作血亲大哥,朱元璋叫他往东,他绝对不往西,此去泗州风餐露宿亦无所惧。
但朱元璋不是个多话的性子,路途烦闷,多两个人说话也是不错,起码不会那么无聊了。
第十三章 这谁认得出来?
十二月的安徽天气转冷,朱元璋身怀浑厚内力,身体健壮,哪怕穿着一件单衣也不觉寒冷。
汤和穿得厚些,兼之练了点拳脚功夫,也没觉得多冷。
而马二身穿单薄囚衣,一庙门,山风刮来,顿时哆嗦着打了个冷颤。
见此情形,朱元璋和汤和两人各自从包袱内拿出一件衣服递给马二,“先用这个御寒,等我们找到了落脚地再添置衣物。”
“这怎么使得...我身上脏得很,怕是....”马二刚想推辞,他觉得蒙受朱元璋两人的恩情实在太多。
“爹,我们既然和朱大哥他们结伴而行,要是你生病了,以朱大哥的性子又不会坐视不管,如此一来岂不耽误了行程?”马秀英对自家老爹极为了解,一句话直指要害。
马二听了觉得挺有道理,立马接过衣服,先是递给马秀英,继而将自己身上能撇干净的污渍尽数拍落,这才小心翼翼地把衣服套在身上。
三人下山,往东北方向走了约二十里路,傍晚就到了濠州城下辖的濠梁镇,一路上相安无事,没有遇见元兵盘查,这倒是让马家父女松了一口气。
濠梁镇是濠州的东部门户,也是淮河沿岸的重要码头,本来朱元璋还想着走水路去泗州。
结果一打听才知道现在正值淮河的枯水期,再加上连年的干旱,尖底的商船根本走不通,唯有朝廷的漕船才可通行。
他们几个刚遭了元兵追捕,怎么可能又去自投罗网。
只能就此作罢。
几人先是在成衣店给马二购置了几件衣裳,而后在镇上找了家客店解决食宿问题。
用过晚饭之后,马二和朱元璋三人交代了两句,便出了客栈大门,说是要去拜访一位老友,安排好明日出行的车马。
朱元璋并未细问,回房间盘膝运功了个把时辰,便洗了洗脚上床睡觉了。
一夜安眠,无事发生。
翌日。
天光大亮,朱元璋刚打开房门,就见对面的屋子开门走出个长发披肩的姑娘,身着一袭黄色衣裙,脸色晶莹、肤光如雪,对着他便是扬手招呼:“朱大哥,早上好!”
“...早上好,你是马家妹子?”
熟悉的声线入耳,朱元璋一愣,眼前的清丽少女逐渐和昨日那个灰头土脸的马秀英重合。
“怎么?这才过去一晚上,朱大哥就不认得秀英了?”马秀英微微一笑,脸上闪过促狭。
朱元璋有些尴尬,心想你昨天那模样,脸上跟糊了一层泥似的,谁能看出你本来样子啊?
当然,心里想归想,他肯定不可能把心里话说出来,只是轻咳了一声缓解下尴尬后,才道:
“和昨天...是有点差距。”
“没办法,像我这等女儿家行走江湖,又无武艺傍身,也只能出此下策,免得受那无妄之灾。”
马秀英叹了一口气,但转瞬语气又欢快起来,“现在好了,有朱大哥同行,我也不需要那法子了,可以大大方方地穿好看的衣服,画好看的妆容了。”
朱元璋应付了几句,随后一同下了二楼。
马二与汤和早早就在一楼享用起了早饭,一碟酱牛肉,就着热腾腾的汤饼慢慢送入口中,面条粗细均匀,汤底是上好的羊肉汤,肉香浓郁,偶尔捞上几片香菇和竹笋,爽口嫩滑,混合着香油的味道,简直是人间美味。
一连几口下去,暖身又饱腹感强。
马二瞧见自家闺女从朱元璋身后走来,有些纳闷:“平日里你不是起得最早的一个么?怎么今日在房间磨蹭这么久,我还以为你出去了...”
马秀英偷偷看了眼朱元璋,见他神情无异,心下既庆幸又失落,大方解释道:“以往住的是破庙,穿的是破烂衣裳,也不需要怎么打扮,速度自然就快上许多。”
闻言,马二有些愧疚。
若不是他误杀了个人,被官府追缉,女儿也没必要跟着自己四处逃亡,还要用泥土掩面。
“咦?你们吃的什么?”马秀英小巧的鼻子一皱,三两步迈至两人桌前,“好香啊。”
“刚出锅的汤饼,还有酱牛肉,小二!”马二唤来店伙计,“再给我们来两份汤饼和两碟酱牛肉!”
“好嘞!客官您稍等片刻!”
店伙计答应,转身便去了后厨。
朱元璋也坐了下来,马二当即道:“昨晚我寻了一位好友,他给我介绍了一支途经的商队,他们运货的路线正好和我们重合了一部分。
到时候我们在盱眙县和他们分开,距离泗州城也就十五里路了,走路个把时辰就能到。”
盱眙县属淮安路,是泗州的西大门,盛产‘都梁香’这一药材,所以四面八方的商队很多。
朱元璋微微颔首,“劳烦马叔奔走了。”
马二显得很高兴,觉得自己终于帮上了朱元璋他们的忙,又从怀中拿出十两银子,刚想开口,汤和立马堵住他接下来的话。
“马叔,你要是再这么和我们兄弟二人见外,那我们还不如索性分道扬镳算了。”
“......”
闻言,马二也只能把银子揣回怀里。
“那我就不客气占一回两位恩公的便宜了。”他还记着昨晚的衣裳钱和住客栈的房费。
“酱牛肉和热汤饼到了!几位客官请慢用!”
这时候,店小二将碗碟一一摆上桌,临走前还不忘叮嘱一句,“刚出锅的有点烫,几位客官小心。”
朱元璋在房间里练了会儿功才下楼的,此时已经是饥肠辘辘,闻着飘来的香气,自然是食指大动,三两下便将那一碟牛肉嚼碎入肚,汤饼伴随着羊肉汤底顺入咽喉,仿佛一股热流从胃部散开到四肢百骸。
爽快!
他也没顾什么形象,大口大口地吃着,马秀英见状,悄悄将自己面前的那一碟酱牛肉推至朱元璋面前,转手又顺走自己老爹那半碟给他。
朱元璋吃得正欢,哪里还关注其他,反正面前有肉就夹,夹了就往嘴里送。
只是马二刚吸溜了一口面条,正欲夹一块酱牛肉,结果一筷子夹了个空,“嗯?”
他一愣,目光下意识在桌面寻找起来,转头就对上了自家闺女那含着笑意的眸子。
“......”
第十四章 商队
和商队约定的时间是辰时,地点是镇上的临淮驿旁的老槐树,所以朱元璋等人一吃完早饭,便慢悠悠往驿站的方向走去。
商队首领姓李,是个年近四十的汉人,下巴留着三缕短须,穿件墨色绸缎袄子,腰间系着嵌铜扣的皮带,腰间挎着一柄精良长刀,刀鞘上还沾着点暗红的血迹,就像是绽放的梅花漂亮。
见朱元璋等人过来,他抬眼一扫,手按在刀柄上,目光颇为凌厉,内含杀气:“你们就是齐鸿达说的要搭乘顺路车的那几个人?”
马二连忙上前交涉,三两句话确认了身份,李姓首领便指着两匹浅棕色的马,“这两匹马给你们骑了,女的可以去马车里挤一挤,里头坐着的是商队掌柜的家眷。”
朱元璋注意到,商队中的马匹分两类,一类是驮马,毛色多是棕或黑,个头不高但骨架结实,背上搭着双层木鞍,鞍上绑着长方形的货囊,囊口用粗麻绳扎紧,外面罩着油布。
每匹驮马的脖子上都挂着个铜铃,走动时‘叮铃’作响,这是为了防止在树林里走岔找不到马匹所在,毕竟商队也不是光走官道。
另外一类就是乘马了,李姓首领分给他们的这两匹马就是乘马,个头要比驮马高,鞍具也更精致。
李姓首领的乘马配着红绒垫,马头上系着青绸带。护卫的乘马没有绒垫,但鞍旁挂着皮制的箭囊,里头放着水袋,并没有看到箭矢一类的东西。
朱元璋走到分来的马匹边上,摸了摸它的脑袋,马耳朵耷拉着,看起来无精打采的。
辰时三刻,商队准时出发。
马秀英坐进了马车,汤和与马二共骑一马,前者以前就练过骑射,再加上在明教从军的经历,马术还算娴熟,一个翻身上马的姿势颇为潇洒。
看得李姓首领眸子一亮。
他只知道这一行人托了掌柜的人情,搭乘这趟顺风车,浑然不知这几人的底细,却没想到还有个身怀武艺的小子。
不过,他心底却是对几人暗暗戒备了起来。
要是普通人还好,商队里有五个护卫,腰里别着大刀,手里攥着短矛,身上背着藤牌,战斗力可不弱,即便对方人数翻倍也能轻易制服。
朱元璋没骑过马,但他站过桩,桩功中便有马步这一项,所以只是提气纵身坐上去,走了几步便驾轻就熟,活像个战场下来的老兵。
出了濠梁镇,多见湿地与水稻田,路况以土路为主,上头铺设了些碎石。
驮马走在前面,铜铃‘叮铃叮铃’的,护卫分走在货队两侧,眼睛盯着路边的树林。
马二到底是走江湖的,带着女儿逃亡的这段时间增长了不少的见识,靠近朱元璋的马匹低声道:“他们盯着林子,就是怕有‘散匪’躲在林子里抢东西,这群狗娘养的忒阴险。”
“他们也只敢抢一些小商贩吧?像这种拥有武装力量的商队,散匪一跑过来,怕是会被乱刀直接剁成肉酱。”
一路走来,朱元璋也见到了不少挑夫和商贩,其他商队也碰到过,个个都是拿刀带枪,武力值不低,不是有组织的山匪敢动他们?
那就是老寿星吃砒霜——嫌命长了!
穿过密林,果真相安无事。
第一站是五河县,从濠梁镇过去足足有六十里地,商队拉着一堆的货物,还有一辆马车,从早上一直到傍晚紧赶慢赶,也还没瞧见县城的轮廓。
见天色已晚,不宜再埋头赶路了。
李姓首领立马喝停商队,在一片河边的空地上安营,伙计们搭了三顶帐篷,一顶放货物,一顶供男人们歇脚,一顶腾出来让马车上的女眷住进去。
一个老头则在帐篷周围撒了圈草木灰,据说是能防止‘蛇虫鼠蚁’靠近营地。
这老头专司商队的药材生意,懂点兽医,商队里的马有个小病小痛,都靠他调理,走起路来悄无声息的,半点没有存在感。
几个伙计捡来些干柴和枯树枝,在营地旁边升起火堆,不一会儿就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动。
晚饭是小米粥配胡饼,就着点腌萝卜。
朱元璋几人也分到了一份,胡饼外皮酥脆,里面夹了点盐,一口咬下去葱香味弥漫在口腔内,再吃上腌好的萝卜,嘎嘣的脆响此起彼伏。
吃饭的功夫,马车上的女眷下了车,他往那边一瞧,三人中间夹着个马秀英,有说有笑的,看起来极为熟稔。
上一篇:洪荒:我帝辛开局献祭人族气运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