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68章

  “混蛋!我怎么就没想到!”

  闪电街的廉价酒馆里,老杰克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震得啤酒沫飞溅。

  他懊恼地抓着自己的头发,为自己之前的愚蠢猜测而脸红。

  西区的诊所里,托马斯医生遵循了自己的诺言。

  专门为《血字的研究》留下了一天休息的时间。

  当真相揭露的那一刻,一股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填满了他的心房。

  “真是太酣畅淋漓的阅读体验!”

  “就是如果米歇尔不断章就好了!”

  整个伦敦,在这一刻,都沉浸在这种恍然大悟的巨大精神冲击之中!

  如果说《血字的研究》是一枚重磅炸弹,将所有人的脑子都炸得嗡嗡作响。

  那么,同期连载的另一篇短篇小说《银额马》,则像一把锋利的刀刃,精准地剖开了他们思维的盲区。

  短小的篇幅,但同样的震撼!

  而且和《血字的研究》不同,《银额马》是完整的一篇。

  没有断章!可以一次看个爽!

  当读者们心满意足地看完《血字的研究》,意犹未尽地翻到下一篇。

  当看到《银额马》这个标题时,他们本以为这只是个餐后甜点。

  可当他们读到福尔摩斯向警探格雷戈里提出那个著名的问题时,刚刚平复下去的头皮,再一次绷紧了。

  “有没有什么别的细节,是你觉得需要引起我注意的?”

  “只有一件,那就是狗在夜间的不寻常举动。”

  “在那天夜里,狗的反应是奇怪的。”

  “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

  “这正是奇怪的地方。”

  是啊,没有异常就是最大的异常!

  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这段对话,像一道闪电,劈开了所有读者的思维定式。

  原来,没有发生的事情,居然比发生的事情更重要!

  这个理念实在太过新颖,太过震撼,以至于很多人反复读了好几遍,才琢磨出其中的味道.......

  紧接着,一股狂热的模仿浪潮,毫无征兆地席卷了整个伦敦。

  闪电街的廉价酒馆里,气氛前所未有的古怪。

  工人们不再鉴证或是抱怨工钱,而是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用一种审视的目光打量着彼此。

  “老杰克,你今天靴子上的泥点是红色的,而且质地很粘。”

  曾经的书记员汤姆,煞有介事地推了推根本不存在的眼镜,学着福尔摩斯的腔调分析起来。

  “根据我的推断,你早上一定去过泰晤士河下游的砖厂附近,因为只有那里的土壤是这样的。”

  老杰克愣了一下,随即大怒:

  “放屁!老子早上是去帮隔壁寡妇修了烟囱!”

  “哦?”汤姆的眼睛亮了。

  “那么你袖口上这块不起眼的白色灰渍,想必就是烟囱灰了?”

  “还有你和寡妇的故事该说说了......”

  酒馆里顿时爆发出一阵哄笑。

  伦敦的街头巷尾,在一夜之间,涌现出了无数个“野生福尔摩斯”。

  人们开始热衷于从朋友的衣着、谈吐、甚至是怀表上的划痕里,寻找所谓的“线索”,并进行一番漏洞百出的推理。

  尽管这些模仿大多以笑话收场,但所有人都乐此不疲。

  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和他那独特的思考方式,已经成了一种新的时尚。

  其风靡程度,甚至超过了公爵夫人的八卦和泰晤士河里的双头怪鱼.......

  然而,当全伦敦的民众都沉浸在这场“全民侦探”的游戏中的时候。

  在伦敦有一个地方,却是一片愁云惨淡.......

? 第85章 你们怎么都当真了?(补更求追订)

  没错,那就是苏格兰场。

  和老婆饼里面没有老婆一样,苏格兰场也不在苏格兰。

  中世纪这里曾是苏格兰王室来访伦敦时居住的宫殿,后来形成一条街叫“大苏格兰场”。

  1829年警察厅总部设白厅,公众入口就正对着这条街道,从此便被俗称为苏格兰场。

  (苏格兰场旧址)

  此刻,这个伦敦警察的总部,气氛却压抑得可怕。

  “一群废物!”

  军事专员查尔斯.罗万爵士,将一本《本特利杂记》狠狠地摔在办公桌上,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此时的苏格兰场,没有所谓的局长,实行双专员制。

  最高领导是两位专员,两人共同领导、权力平等。

  其中查尔斯.罗万爵士负责警察的纪律、组织与训练,进行军事化管理。

  而理查德.梅恩爵士律师出身,则负责法律、政策与对外事务。

  查尔斯爵士作为陆军中校,曾经是一名拿破仑战争老兵,在苏格兰场的威望高的可怕。

  他对面前几位瑟瑟发抖的警官咆哮着:

  “现在,连街边一个擦鞋的野孩子,都敢指着我们警员的鼻子,教他们怎么保护案发现场!”

  “他们说我们是‘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在全伦敦市民的眼里,我们就是一群彻头彻尾的蠢货!”

  警官们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

  因为这确实是事实。

  在当下,本来苏格兰场的处境就很艰难了。

  可以说是全伦敦最受争议的政府机构,被蔑称为“生龙虾”、“蓝魔鬼”、“皮尔的血腥帮”。

  警员巡逻时常遭辱骂、吐口水、石块攻击,甚至被殴打、刺伤。

  在1830年,甚至有警员因公殉职后,还陪审团裁定为“正当杀人”,可见民间敌意之深。

  而自从《血字的研究》发行后,苏格兰场的日子就更加难过了。

  警员们出警时,总会有一群“热心市民”围在旁边指指点点。

  “警官,注意脚下,不要破坏脚印!”

  “那个烟灰,快,用信封把它装起来,这可能是重要线索!”

  这让本就因为破案率低下而饱受诟病的苏格兰场,颜面尽失。

  查尔斯爵士发泄了一通怒火,挥手让下属们都滚了出去。

  办公室的门被关上,房间里恢复了安静。

  他疲惫地坐回椅子上,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

  片刻之后,查尔斯爵士却拉开了办公桌最下面一层上了锁的抽屉。

  从里面,他小心翼翼地拿出了一本崭新的《本特利杂记》。

  他翻开杂志,拿起一支铅笔,一边仔细阅读,一边在书页的空白处疯狂地做着笔记。

  当看到福尔摩斯对脚印的分析时,他甚至用尺子在旁边的本子上画起了示意图。

  这个米歇尔的脑子不知道是怎么长的,虽然给苏格兰场带来了许多麻烦,但客观的来说,他小说里写到的种种破案思维与技巧,在他这个专业人士看来,居然相当的具有可行性。

  有那么一刹那,查尔斯爵士都想把米歇尔抓过来探案了。

  虽然他知道这只是小说故事,但这一切写的真实的不能再真实了!

  半晌,查尔斯爵士抬起了头,眼神复杂。

  最终,他叫过自己的秘书,用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下达了命令:

  “通知下去,从下周开始,所有警员的培训手册里,必须增加‘案发现场保护条例’,尤其是关于脚印和证据的保全!”

  与此同时,在伦敦西区的一家高级俱乐部沙龙里。

  几位以文笔刻薄著称的评论家,也正围着一本《本特利杂记》发愁。

  他们本想买来这本风头正劲的杂志,好好地写一篇批评文章,嘲讽一下这种迎合大众口味的“通俗小说”。

  可当他们真正看完之后,所有人都沉默了。

  其中一位最负盛名的评论家,笔尖悬在稿纸上空,却迟迟无法落下。

  他的额头上甚至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惊恐地发现,自己根本写不出一个字的差评。

  事实上,他自己都沉迷在福尔摩斯的故事里。

  这哪里是什么低俗的地摊文学?

  这是一种结构无比严密,逻辑精准的,前所未见的全新文学形式!

  米歇尔不是在写一个简单的犯罪故事。

  他是在开宗立派!

  但好在他不愧是专业的评论家。

  没有多久,就调整好了思维。

  既然不好骂,那夸还不容易吗?

  于是......

  《泰晤士报》的文学评论版块,破天荒地用整个版面,刊登了一篇由那位著名评论家撰写的文章。

  文章的标题是——《一种新的小说形式的诞生》。

  文中,评论家一改往日的毒舌,用一种近乎狂热的笔触,盛赞了《血字的研究》和《银额马》。

  他将米歇尔的写作手法,称之为“逻辑的艺术”,并断言,一种名为“侦探小说”的全新文学流派,已经伴随着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登场,正式宣告诞生。

  这篇文章,彻底点燃了整个英国的文化圈。

  他们发现,自己之前对“通俗小说”的偏见,是多么的可笑。

  米歇尔用他的作品证明了,故事不仅可以引人入胜,更可以承载严谨的智慧和深刻的洞察。

  而此刻,《本特利杂记》的编辑部,早已被胜利的狂喜所淹没。

  “加印!立刻加印!让印刷厂的机器二十四小时不要停!要是坏了算我的!”

  老板理查德.本特利站在堆积如山的订单上,挥舞着手臂,脸上的肥肉因为激动而剧烈地颤抖。

  仓库早就空了。

  办公室外面,来自全国各地的书商和经销商排起了长队,他们挥舞着支票,只求能多拿到一百本杂志的配额。

  本特利感觉自己快要幸福得晕过去了。

  他这辈子做过最明智的决定,就是和米歇尔签下了那份“天价”合约。

  现在看来,那哪里是天价?

  简直是白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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