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据他所说,他只是个赛马探子,并没有犯案。”
就怪你取这个名字了,辛普森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就是凶手嘛。
米歇尔讲到这里,心里忍不住吐槽。
“福尔摩斯在报纸上看到了这则新闻,他本以为这是一件简单的案件。但是警方迟迟找不到银额马。于是,他决定亲自出手,带着华生,来到了达特穆尔。”
“看来这个辛普森不是真凶啊。”
狄更斯迫不及待地问道。
他已经完全沉浸在故事之中,仿佛自己就是华生,跟随着福尔摩斯亲临现场破案。
米歇尔没有正面回答。
而是微微一笑,享受着这种掌控听众情绪的感觉。
能够让狄更斯沉迷其中,让他的成就感得到了大大的满足。
“是的,因为狗没有叫。”
“啊?”
狄更斯听到这里有点懵,完全没有懂狗叫不叫和辛普森是不是凶手之间的联系......
“福尔摩斯到达现场后,他首先注意到的是,马厩的看门狗在案发当晚,竟然没有发出任何叫声。”
“这让他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凶手一定是狗熟悉的人。”
“狗熟悉的人?”
迈克尔重复了一遍,虽然他不是专门的警探,但他的记者直觉告诉他,这其中蕴含着非同寻常的逻辑......
“没错。”米歇尔点了点头。
“辛普森是一个陌生人,如果他潜入马厩,看门狗一定会狂吠不止。”
“但狗没有叫,这说明凶手是马厩里的人,或是经常出入马厩的人。”
这正是《银色马》最标志性的贡献,也是侦探小说史上的经典范式!
反常的“无”比可见的“有”更有价值。
而真相往往藏在“本该发生却未发生”的细节里。
优秀的侦探不是看见更多未知的信息,而是在已有的线索中看见缺失与反常!
听到这,狄更斯和迈克尔都陷入了深思。
总觉得,米歇尔这套推理逻辑似乎带来了一些更为新颖的理念。
“接着,福尔摩斯又在案发现场发现了火柴棒以及一把手术刀,刀刃上留有血迹。警探认为这是驯马师与凶手搏斗时留下的......”
“而那天,马倌之所以昏睡,正是那天的晚餐,加入了鸦片酊!”
听到“鸦片酊”这个词,迈克尔和狄更斯都不由得一震,不约而同地看向了远处那匹仍在不安躁动的“公爵”。
现实的悲剧与故事的巧妙重合,在此刻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难道凶手是驯马师的太太?”狄更斯提出一个大胆的猜测。
“不。”
米歇尔则是摇了摇头。
最终,福尔摩斯将目光锁定在了‘银额马’的驯马师身上。
就是死去的那位......
“可是驯马师自己又怎么会死呢?凶手怎么会是受害者呢?”迈克尔追问道。
“因为这位驯马师是一个赌徒,他欠下了巨额赌债,还在外面金屋藏娇。为了还债,他决定利用‘银额马’来做一场惊天骗局。他的目的是为了让‘银额马’爆冷输掉,他早已下了重注,计划从中获利。”
包养小三、赛马作弊、喂人鸦片,黄赌毒他是一样不差呀。
珍惜生命,远离黄赌毒!
“驯马师为了实现他的计划,买了一把手术刀,准备悄悄切断‘银额马’的肌腱,让它轻微跛足。却没想到他划亮火柴的动作,却让赛马受惊,一脚爆头。”
“那些伤口,都是驯马师抽搐时候自己弄伤的。”
“至于为什么要让马倌昏睡嘛,因为切的时候马会高声嘶鸣,他怕惊醒马倌。”
“驯马师甚至还提前做了准备,他家羊圈里跛脚的羊,就是他练习的成果......”
“至于‘银额马’在哪,福尔摩斯最终在附近的一个驯马场里找到了它。正是罗斯爵士的一位“好心邻居”清早散步时候,无意间发现了银额马,把它藏匿了起来。”
“最后,比赛顺利进行。‘银额马’顺利拿到了冠军。”
米歇尔的故事讲完了,众人陷入了一片沉寂。
谁能想到最后的凶手居然是这匹银额马呢?
迈克尔和狄更斯,都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一动不动。
他们没有想到,米歇尔的才华居然如此离谱。
刚刚发生在他们眼前的悲剧,那匹被药物折磨的“公爵”,那倒在血泊中的骑手........
所有的痛苦和不公,竟然能被米歇尔在短短的时间内,构思成一个如此精巧、如此引人入胜的侦探故事!
尽管只是粗略的情节,没有具体的描写,但这个故事本身已经足够迷人!
“我的天呐!”
狄更斯第一个打破了沉寂,他脸上的表情流露出一种深切的敬佩。
“米歇尔,你.......你简直是个怪物!刚刚发生的一切,你竟然能把它变成一个如此精彩的故事!”
迈克尔也回过神来,他看着米歇尔的眼神中充满了震撼。
他知道米歇尔有天赋,但没想到这份天赋竟然如此强大,强大到能将现实的残酷,瞬间转化为文学的魅力。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迈克尔喃喃自语。
他无法想象,一个人的大脑是如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将零散的线索和现实的刺激,编织成一个如此完整且富有逻辑的故事。
“这篇《银色马》......”
狄更斯激动地在客厅里来回踱步,他的思维已经完全被这个故事所占据。
“它不仅是一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它更揭露了赛马场背后那些不为人知的黑暗!
作为一名优秀的作家,狄更斯更看到《银额马》这篇作品背后的意义。
虽然银额马造成了驯马师的死亡,但真正杀死驯马师的,正是他自己的贪欲......
往深处想,还和英国赛马背后作弊成风的现状不无关系......
迈克尔也重重地点头,他的眼中闪烁着新闻人特有的敏锐。
“没错!这不只是一个故事!它会让整个伦敦,不,整个英国,都重新审视赛马这项运动!”
米歇尔看着他们激动的样子,心中也涌起一股强烈的创作冲动。
事实上,这篇《银额马》正是福尔摩斯短篇作品中的佼佼者。
这篇故事情节设计极为精妙,短短的篇幅中却蕴含了三重反转!
第一重反转就是,受害者同时也是加害者!毕竟在常规逻辑中,受害者往往得到更多的同情,而忽视了受害者在整个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像这篇案件中的驯马师一样。
第二重反转就是,杀人与偷马并不是同一个案子,这也是当地警探徒劳无功的重要原因......而福尔摩斯却能看出这一点,这也是他这么快能够打开局面的原因。
而第三重反转嘛,就是凶杀案的凶手并不是人。谁能想到,动物居然是杀人凶手呢?
其实这个情节,应该是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在1841年的《莫格街凶杀案》里面首创的.....一只红毛大猩猩是杀人凶手......
当然,现在就是福尔摩斯首创的了!
米歇尔将故事的主体情节和今天的经历相结合,去除了原文中福尔摩斯戏弄马主的情节。
这算是原文当中的bug,毕竟现在的英国赛马并不允许易容参赛......
他知道,这个故事,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读者的好奇心。
更是为了那些在黑暗中挣扎的无名者,为了那些被金钱和权力所践踏的生命。
如果能让这个世道好一点,马匹、骑手、驯马师能够得到一点点善待,那这篇作品就值了。
? 第78章 这一拳,两百年的功力!(求首订!)
回到伦敦,米歇尔就带着强烈的创作欲望开始了《银额马》的创作。
两天后,这篇稿件便完成了。
这当然不是米歇尔不努力。
没办法,虽然《银额马》在福尔摩斯系列里面算是篇幅较短的。
但在这个写作全靠“手搓”的时代,写书依然是一件脑力与体力兼具的事情。
看来有机会,一定要把打字机搞出来。
给这个时代,一点“触手怪”的震撼.......
米歇尔转动着发酸的手腕,一边心想。
“米歇尔,你居然出来了。看来你的稿子写的差不多了。”
这天,迈克尔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随后门被推开,他手里还提着一个食盒。
“哦,迈克尔,你来了。”
米歇尔伸了个懒腰,发出骨骼咯吱作响的声音。
“新鲜出炉的午餐,快吃吧。”
迈克尔放下食盒,眉毛扬了扬。
知道米歇尔在闭关写稿,这两天的伙食都是迈克尔带过来的。
当然,从饭菜的口味来看,米歇尔严重怀疑是从狄更斯家打包过来的。
米歇尔拿起手稿,递给了迈克尔。
“帮我把这篇手稿送给查尔斯。”
早在纽马克特,米歇尔就决定将《银额马》发表在二月份的《本特利月刊》上......
《银额马》完稿,摆在米歇尔面前的,就是回伦敦大学的演讲了。
米歇尔也需要一些时间,好好打磨一下演讲的内容。
迈克尔接过手稿,他没有多问,只是拍了拍米歇尔的肩膀。
“放心吧,我会办妥的。你只需要专注于你的演讲就行。”
米歇尔点了点头。
迈克尔的承诺无疑让他放松了不少。
虽然演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他已经想好了该讲些什么新东西了。
只是还需要丰富一下细节。
他已经在伦敦文坛站稳了脚跟,是该给大英一点新时代的震撼了。
这也是米歇尔重返伦敦大学演讲,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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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飞逝,转眼间就到了周三,和约瑟夫教授约定的日子。
1837年的伦敦大学,在英国高等教育中,地位十分特别。
要知道,此时的牛津剑桥可是要宗教审查的,背景不好的统统别想进来,说是“修道院大学”也不为过。
而伦敦大学呢,则是第一所面向中等阶层家庭,不进行信仰审查,允许出生自任何宗教背景的年轻人入学的世俗大学。
假如你不信教,背景又不好,又想上大学,那伦敦大学就是你唯一的选择......
也因此,这所大学是出了名的“穷鬼和异端的聚集地”,里面汇聚了不少具有自由主义倾向的学生和教授。
这也是米歇尔接受来此演讲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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