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美国人不能盲从于欧洲,但是帮助欧洲的好友出版作品不算。
如今美国的报纸上,关于米歇尔的作品简直是长久不衰的热点。
爱默生自然也看到了,刚开始他还觉得有些荒唐。
一个来自大英帝国的勋爵,居然在讲述着美利坚精神?这实在有些荒唐。
另外,不少报纸上对于米歇尔作品的吹捧,已经到了有些夸张的程度了。
似乎只要读完了《谁动了我的鹿群》这本书,失业者第二天就能够找到工作,而破产商人也能够快速地东山再起......
不管外面的舆论如何,爱默生还是相信自己的判断。他要亲自读一读这个米歇尔勋爵的作品。
不仅仅是《谁动了我的鹿群》,还有福尔摩斯相关的故事。
然而在读完之后,这位思想家不得不承认,这个来自英国的天才作家确实相当有本事。
尤其是福尔摩斯的故事,让他颇感意外。
虽然说他对于那些来自于欧洲的作品一向是持有一些怀疑态度的,但是米歇尔的作品却出乎意外地符合他的口味.......
尤其是福尔摩斯故事当中里的各种观点,更是完美地符合他超验主义的思想观念。
特别是福尔摩斯先生力排众议,用证据最终破案。
这简直就是超验主义最好的佐证!
人依靠自己能做成一切事情!
这部轰动美国的《谁动了我的鹿群》也同样如此。
这个故事表面上只是讲了四名猎人在面对鹿群消失后的不同选择。
但在爱默生看来,这篇故事最核心的正是汤姆的选择。
汤姆并没有等待着所谓的权威告诉自己该去往哪里,相反,他一路上观察着树枝、脚印以及一切痕迹,依靠自己的判断修正方向,最终找到了鹿群。
可以说汤姆的行为完美符合了超验主义的精神。
这让爱默生有种电波被对上的知己感.......为什么这位来自大英的勋爵如此的懂自己?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从抽屉里取出了信纸,准备给远在英国的好友托马斯.卡莱尔写信。
早在几年前,爱默生就曾经游历过欧洲和英国,和华兹华斯、柯勒律治以及卡莱尔等人都交流过。
甚至因为彼此思想上的相投,他和卡莱尔的关系相当的不错。在回国之后,虽然隔着大洋,但两人还是有些书信上的来往的。
卡莱尔生活在伦敦,想必自然清楚这位米歇尔勋爵的底细......
爱默生实在是想知道,这位米歇尔勋爵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什么能写出像福尔摩斯以及《谁动了我的鹿群》这样的杰作。
最为关键的是,他的思想为什么如此的深邃?
在书信的最后,爱默生这样写道。
“卡莱尔先生,请代我向米歇尔勋爵转达敬意。如果可以的话,请告诉他,他笔下的鹿群已经抵达了康科德小镇。我将在下一期刊物上正式讨论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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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歇尔在美国引发的轩然大波,当然不仅仅局限于美国。
虽然说如今的通信技术极为的落后,不仅仅电报才刚刚出现,海底光缆更是无从谈起。英美之间的消息流通往往还是需要靠着人肉带回.......
但随着时间的不断过去,往来于大洋之间的商船到港......米歇尔在美国的影响还是传递到了伦敦......
最先报道米歇尔在美利坚的影响的,并不是新纪元报纸。
虽然说,米歇尔就已经收到了哈珀从美利坚寄来的信件。
关于自己的作品,以及美国梦这个概念在美利坚的影响,米歇尔也了解了一二.......
总体上来说,基本上达到了自己事前的预计。
想必在后续提及美国梦这个概念的时候,自己一个英国人必然会占据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实在太好玩了。
至于自己在美利坚的影响,如果新纪元报道的话,那多少有点自卖自夸的嫌疑了......
以自己如今在伦敦的地位,也不缺这一点销量了。
最先报道米歇尔在美利坚的影响力的,居然是《伦敦快讯》。
说来也巧,这还和迈克尔有些关系......
毕竟迈克尔在伦敦快讯工作了那么多年,有些交情,即使是离职了,也还会联系的。
在之前的一次闲聊中,迈克尔就无意中透露了,米歇尔在美利坚即将出版一本新书。
并不什么机密,所以说了也就说了。米歇尔自己也并不在乎。
但这对于伦敦快讯来说,却是一个极好的机会。
自己已经沉寂太久了,该让伦敦重新认识我们了。
所以伦敦快讯,第一时间就派了一位专职的记者去往了纽约。
而接下来的事实发展也并没有超乎他们的预期。
果然,米歇尔勋爵的新书在纽约简直是卖爆了。
而更让人惊讶的是,米歇尔勋爵作为一位英国的贵族,他的书籍居然成为了诠释美国精神的作品?在美国的报纸上,吹捧的一点也不比英国的报纸差。
甚至就连美国总统范布伦先生都为这部作品站台。
这让特派在纽约的记者热血沸腾起来了。
不愧是我们大英帝国的天才!照耀不列颠的文学之光!
在搜集完、采访完不少资料之后,这位记者迅速地坐上返回英国的商船.....
很快,伦敦快讯的报道就再次震惊了整个伦敦。
可以说,整个伦敦的读者都被这篇报道热血沸腾起来了
“米歇尔勋爵又发新书了,我怎么不知道?”
“热销了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哎,不对,居然是在纽约。”
“我的上帝啊,我们的米歇尔勋爵竟然将那些横蛮无礼的美国人征服了!”
可以说,这就是如今伦敦读者们的心路历程。
米歇尔勋爵在纽约的热销以及带来的轰动,一下子引发了整个伦敦极为强烈的民族自豪感。
很快这一期的伦敦快讯就卖得脱销了,需要不断地加印。
可以说,凭借着米歇尔的热度,伦敦快讯再一次成为了整个伦敦报业的顶流。
这也让那位主编无比地怀念迈克尔在的时候的好时光......
米歇尔勋爵在美利坚的反应是如此的吃香,让不少报纸都及时跟进起来了。
只是和早有准备的伦敦快讯不同,这些报纸并没有详实的证据以及采访。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蹭上这波热点。
因为这些英国报纸再次发挥了他们的传统艺能,开始瞎编了。
因为他们知道,伦敦的读者就想看这一口,就想看那些美利坚人被米歇尔勋爵所征服。
只要往这个方向写,不管报道多离谱,总有伦敦的读者爱看。
甚至报道越离谱,他们就越爱看。
这也直接导致一度有不少极为离谱的传闻出现。
最为典型的是一则名为《美利坚合众国向文学投降》的报道。
在这篇报道当中是这样描述的:不少美国的绅士在书店购买米歇尔勋爵的作品之后,当场泪奔,崩溃地说道,我们承认英国人这次赢了。
赢,大赢特赢!我们大英帝国又一次胜利了!
而这一次的对象不是那个傲慢无礼的法兰西邻居,而是大洋彼岸的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个世界上有谁能抗拒赢学呢?更何况这一次是真赢了。赢当然不仅仅只是因为虚荣,在漫长的人类进化过程当中,赢代表着生存下来了......可以说赢是写在人类的底层代码里面的。
这也是为什么赢学长盛不衰的原因。
甚至从某些角度来看,不少伦敦的读者认为米歇尔勋爵这次是为国争光。在精神文化层面上,战胜了美国人,引领了美国人。
我们大英帝国还依然是美利坚的严父!
虽然说因为美国战争(独立战争),英国民众对于美利坚的看法是极为复杂的。但即便是最为顽固的老米字旗人,也得承认,如今的美利坚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并且实力在不断的增长......
可如今,米歇尔勋爵居然用一本作品,成为了美利坚精神的缔造者。这如何不让他们激动?如何不让他们自豪呢?
虽然在军事上我们输了,但不列颠的文学之光依然在照耀美利坚!
同样受欢迎的还有纽约书店沦陷的相关报道。
在报道中,记者用了大量的笔触来描绘纽约的书店是如何因为米歇尔勋爵而疯狂的,排队的队伍有多么的长,书籍是如何的火爆如何的一书难求。
说实话,这些报道的内容一句话就能说清楚。但是细节描绘得越详细,读者们就越爱看。
甚至有报道声称,越来越多的美国年轻人因为米歇尔勋爵的作品,开始模仿作品当中的英国人物的对话了.......
虽然关于消息的来源,这些文章当中完全没有提及。
新闻行业的事情怎么能叫做谣言?叫做编造呢?
我们只是对已有的事实进行合理的扩充。
伦敦的同行的底线,让新纪元都颇为吃惊。
“这群混蛋,他们居然比我们还会拍老板马屁???!”
“来来来,我们有真正的美国报纸和哈珀先生的来信。通通给我们印上去!”
“我们新纪元报社才是米歇尔勋爵最为忠实的喉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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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伦敦西区托马斯医生的诊所中,医生自然也看到了这则新闻。
最开始,他还以为那些小报上像《美利坚合众国向英国文学投降》这样的报纸只是一个笑话,只是那些无良小报编造的新闻。
直到新纪元报纸也刊登了这则新闻,甚至还拿出了美国报纸的原文,以及哈珀先生的来信。
他才确认这件事情居然是真的。
“米歇尔勋爵在美利坚居然也这么受欢迎?”
就连在外面候诊的病人,也在讨论着米歇尔勋爵征服美利坚的故事。
可以说,这个话题让托马斯医生萌发出了极强的自豪感。
当然,让他更为骄傲的还有一件事情。
就是美国人现在才发现米歇尔勋爵有多么厉害,而我们伦敦可是早早就发现了。
这就叫遥遥领先。这就叫大赢特赢。
而自己嘛,更是整个伦敦当中最早一批米歇尔勋爵的读者。
......
而在夜晚,关于米歇尔勋爵征服美利坚的新闻,也传入了闪电街酒馆。
为此,汤姆特地买了一大批报纸,向客人们宣读着米歇尔勋爵在美利坚的轶事......
他可没有托马斯医生那种较真的劲。
只要是关于米歇尔勋爵的,只要听得够爽,他就会一五一十地念出来。
很显然,这也非常的有效。
今天酒馆里的每一个客人可谓是听得爽极了,脸上带着兴奋的红晕。
就连酒水的销量也翻了一倍。
毕竟这样长脸的事情,值得多喝上几杯庆祝庆祝。
“范布伦总统更是公开表示,米歇尔勋爵的作品描述了美利坚人民最为珍惜的品德......”
汤姆读到这,酒馆里立刻响起了一大片叫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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