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第172章

  伦敦各地的药剂店,突然迎来了客流高峰。

  许多衣着体面的绅士,压低帽檐,鬼鬼祟祟地走进店里。

  用一种神秘的接头暗号般的口吻,要求购买“那种能激发大脑活力的溶液”。

  药剂师们被搞得一头雾水,还以为城里爆发了什么难以启齿的隐秘疾病。

  而在某些会员制的高级俱乐部里,一种新的社交风尚正在形成。

  年轻的绅士们不再攀比谁的马车更华丽,谁的情人更漂亮。

  他们纷纷用精致的摩洛哥羊皮盒,装上特殊的药物。

  然后在下午茶的时候,当着女士们的面,用一种忧郁而又熟练的姿态,将药物滴入红茶中,再惬意地长舒一口气。

  他们以此来彰显自己那种“被天才的烦恼所困扰”的独特气质。

  这股风潮甚至刮进了威斯敏斯特宫。

  下议院正在激烈地讨论着最新的印度政策。

  一位来自利物浦的议员,在发言时,竟然直接引用了《四签名》中的情节。

  “先生们!连米歇尔先生的小说里都写得明明白白,一个普通的印度军官就能藏匿起价值连城的宝藏!这充分说明了我们对殖民地的财产管理是多么的混乱和无能!”

  他的发言引来了一阵哄堂大笑和议论声。

  议长先生气得满脸通红,他用力敲着木槌,声嘶力竭地大喊。

  “肃静!肃静!我们是在治理一个伟大的国家,不是在开米歇尔先生的小说研讨会!”

  甚至就连伦敦最阴暗的角落,也未能幸免。

  监狱的放风时间,一群囚犯正围在一起,热烈地讨论着案情。

  “那个叫汤加的土著,真是个天才!居然能顺着屋顶爬上去,还没留下任何痕迹!”

  “要我说,那个木刺才是败笔,太容易暴露了。”

  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惯犯,摸着下巴,一脸惋惜地感慨道。

  “如果是我出手,现在早就到美利坚享受阳光了。”

  整个伦敦,都沉迷在《四签名》的魅力之中。

  泰晤士河的岸边,更是上演着堪称魔幻的一幕。

  成百上千的失业工人、流浪汉,甚至还有一些无所事事的富家子弟,都聚集在这里。

  他们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工具,有放大镜,有铁锹,甚至还有人带来了从厨房偷出来的滤网。

  他们沿着河岸,仔细地搜寻着,不放过任何一处淤泥和石缝。

  他们在寻找那艘在小说中消失的“曙光女神号”,以及那份沉入河底的印度宝藏。

  苏格兰场的警员们赶到时,看到这副景象,一个个都头疼欲裂。

  他们试图驱散人群,却遭到了所有人的集体抵制。

  “警官,你们不懂!这是在协助福尔摩斯先生办案!”

  一个领头模样的年轻人,振振有词地对警官说道。

  “宝藏属于玛丽小姐!我们是在为正义而战!”

  警官看着这群被小说冲昏了头脑的“侦探”,感觉自己的血压正在飙升。

  他觉得,米歇尔这个名字,应该被列为苏格兰场最不受欢迎的词汇,没有之一。

  泰晤士河畔的“寻宝热”,最终以一场闹剧收场。

  除了挖出几只生锈的铁罐和一只玛丽女王时代的靴子外,寻宝者们一无所获。

  但这丝毫没有浇灭伦敦市民们的热情。

  既然找不到宝藏,他们便将精力转移到了其他方面。

  伦敦所有的宠物店和狗贩子,一夜之间都忙疯了。

  寻血猎犬的价格,在一天之内翻了三倍,而且还有价无市。

  所有人都想拥有一只像小说里“托比”那样,能够追踪气味的“神犬”。

  一位财大气粗的伯爵,甚至公开宣称,愿意用自己马厩里一匹最优秀的纯血赛马,换取一只长得和“托比”一模一样的狗。

  这个消息,让全城的杂种狗身价倍增。

  无数狗主人牵着自家的土狗,在伯爵府邸门前排起了长队,都坚称自己的狗就是“托比”失散多年的兄弟。

  而珠宝商们则迎来了他们的寒冬。

  尤其是那些经营珍珠饰品的店铺,门可罗雀。

  名媛贵妇们在选购首饰时,都会下意识地避开珍珠。

  “亲爱的,这串项链虽然漂亮,但谁知道它背后是不是也牵扯着一桩来自印度的血腥命案呢?”

  一位男爵夫人在珠宝店里,对着自己的女伴小声嘀咕。

  她的担忧,代表了整个伦敦上流社会女性的心声。

  与珠宝商的愁云惨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马车夫们的兴高采烈。

  他们敏锐地抓住了商机,开发出了一项全新的旅游业务。

  “女士们,先生们!体验福尔摩斯追踪之旅!带您重走大侦探在伦敦夜雾中的追凶路线!”

  马车夫们热情地招揽着顾客。

  哪怕他们只是拉着客人在城里毫无目的地转上几圈,也能轻松收取双倍,甚至三倍的车费。

  而游客们对此却甘之如饴。

  他们坐在颠簸的马车里,掀开窗帘,紧张地观察着窗外的街景,仿佛自己真的在参与一场惊心动魄的追捕一般。

  但伦敦有个地方,福尔摩斯故事带来的却是狂风暴雨。

  那就是苏格兰场。

  福尔摩斯越是强大,就显得苏格兰场越像是小丑。

? 第175章 嘲弄苏格兰场的嘴角上扬

  苏格兰场的会议室里,烟草味浓得几乎能呛死人。

  作为苏格兰场最高领导的查尔斯.罗万爵士,他脸上的神情比窗外雾霾还要更加的阴沉。

  在他面前的办公桌上,正摊着一份最新的报纸。

  报纸的评论版块,一幅巨大的讽刺漫画占据了最显眼的位置。

  画中是一个身材臃肿、穿着蓝色制服的猪头人。

  手里正拿着放大镜,煞有介事地研究着自己蹄子上的纹路。

  而在他的身后,则是一个瘦削的身影。

  正是福尔摩斯的形象。

  他戴着猎鹿帽,叼着烟斗,已经轻松地将一个哭丧着脸的犯人铐了起来。

  漫画的标题更是直截了当。

  《苏格兰场:除了指挥交通,他们还能做什么?》。

  事实上,这就是苏格兰场在现在伦敦的社会地位。

  路边一条,人人都能踩上一脚。

  民众不信任、贵族看不起。

  甚至就连罪犯都不怕他们,被报纸骂更是家常便饭了。

  尤其是福尔摩斯故事火了以后,他们的日子就更加难过了。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罗万爵士重重的一拍桌子,巨大的声响让在座的几位警官肩膀一缩。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现在全伦敦的市民,都觉得我们是一群只会领薪水的饭桶?”

  他的咆哮声在会议室里回荡,带着压抑不住的怒火。

  警官们一个个低着头,噤若寒蝉。

  亚瑟警长则尴尬地挪动了一下身体。

  咱们被骂不是家常便饭吗?哪天报纸不骂咱们才是怪事吧?

  他感觉自己怀里揣着的那份《新纪元》,像是烧红的烙铁一样炽热。

  就在刚才,他还偷偷躲在角落里,看得津津有味。

  正为福尔摩斯利用那只叫托比的小狗追踪凶犯的情节而拍案叫绝。

  他甚至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向上面提议,组建一支警犬分队?

  可现在,亚瑟警长连大气都不敢出。

  其实,这也不能全怪苏格兰场无能。

  这个时代的警察制度才刚刚起步,一切都在摸索之中。

  没有指纹技术,没有科学分析,甚至连最基本的现场保护意识都极其薄弱。

  他们能依赖的,只有巡警的双腿和审讯室里的拳头。

  和大记忆恢复术。

  你看隔壁美利坚,还要几十年后才开始设立警察局呢。

  大英已经算走在时代前沿了。

  而米歇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所展现出的那些基于科学和逻辑的侦查手段。

  对苏格兰场来说,无异于降维打击。

  更何况,如今的伦敦,社会矛盾尖锐,各类案件更是层出不穷。

  他们应对起来,早已是焦头烂额。

  人手不足,技术落后,偏偏碰到的案子又一个比一个棘手。

  简直是黑铁选手误入王者局.......

  尤其是这几年,更是发生了不少离奇的案件。

  比如说前几年的“意大利男孩案”。

  在这个年代,新鲜完整的高达也是颇为值钱的。

  但是材料不够怎么办?

  于是有人便动了歪脑筋。

  他们选择直接杀人卖尸给医学院。

  谋杀不为别的,只是为了“新鲜货源”。

  好家伙,主打一个下单现杀......

  这伙凶手选择用灌醉、闷死、溺死的手法,以确保尸体“新鲜无伤痕”。

  但成也新鲜,败也新鲜。

  有一具14岁意大利男孩的尸体实在是太新了,就像是几小时前刚刚被杀的。

  于是解剖师报了警。

  最后这伙人自然是被判处绞死。

  这也直接推动了1832年《解剖法》的发布,从此可以合法供应解剖尸体了。

  只能说后世的美利坚,只是继承了大英不当人的一部分罢了.......

  当然更为离谱的还是得是今年即将发生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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