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靖轻笑道:“您老那身子骨就别折腾了,好好歇着吧,我一人就行。”
他虽未修过马蹄,可前世时常看着修马蹄修牛蹄的视频入睡,理论经验丰富。
“可不能大意。”
见他不当回事,福伯叮嘱道:“黄狗儿就是大意了,结果被紫锥一蹶子踹中心口,一命呜呼。”
“我省的。”
刘靖点点头。
用过饭,他拿上修马蹄的锉刀,拎着一条小木凳,径直来到马厩。
马厩之中,三匹马正悠哉地吃着马槽里的草料。
其中两匹马相对矮小一些,四肢却极为粗壮,是标准的驮马。
这种马奔跑速度缓慢,且爆发力不足,当不了战马,不过优点是耐力极强,用来驮货拉车再适合不过了。
第三匹马则完全不同,外形神骏,体态矫健,如绸缎一般的深褐色毛发在阳光照耀下隐隐泛着紫色,姿态高傲。
这匹马就是崔家公子耗费巨资购得的紫锥。
奈何这匹马性子太烈,崔家公子试着骑过一次,差点被摔死,其后更是将上一任马夫黄狗儿活活踹死,可见其性情暴烈,甚至有时候福伯为它刷毛时,都会被喷一头口水。
此刻,紫锥马霸占着马厩里最好的位置,另外两匹驮马稍稍靠近一些,它就立即一阵嘴咬脚踢,粗暴的将其赶走。
见到刘靖前来,紫锥只是淡淡瞥了一眼,继续埋头吃着草料。
刘靖却不惯着它,径直走过去,来到他身后,把条凳放下,随后弯腰握住它的一条后腿,将其拎起来。
就在这时,紫锥忽然暴起,另一条后腿跳起来,闪电般踹向刘靖。
马后踹的力道极其恐怖,威力堪比一辆时速三四十码的汽车的冲击力。
先前的黄狗儿,就是被一脚踹中心口,还没等大夫赶来,就彻底死透了。
刘靖早就防着它,迅速侧身避开。
眼见一击不中,紫锥立即急了,疯狂摆动被抓住的后腿,想要挣扎开,口中不断发出嘶鸣。
然而,刘靖的大手却如铁钳一般,死死抓住它的小腿,任凭它如何挣扎,都动弹不得分毫。
似紫锥这种野性难驯的烈马,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就是在力量上征服它。
只有彻底压制住它,才会心甘情愿地对你臣服。
刘靖的气力极大,紫锥又蹦又跳折腾了半天,大手依旧稳稳抓住它的小腿。
“呼哧呼哧~”
一番折腾,紫锥累坏了,两个鼻孔张开,喘着粗气。
“一个畜生而已,还治不了你?”
刘靖冷笑一声,按着它的小腿将马蹄架在条凳上。
这一次,紫锥没再动弹了,保持着这个姿势,任由刘靖拿着锉刀给自己修剪蹄子。
不得不说,修马蹄真的很解压。
一刀下去,掉下一大片角质层,原本乌黑脏乱的马蹄,很快就变得洁白。
削的差不多了,刘靖忽地想到了什么,朝着院中的福伯问道:“福伯,这马怎地没上马掌?”
福伯答道:“又不打仗,上那玩意儿干甚,平白的浪费钱。”
“这跟打仗有什么关系?”
不说还好,一说刘靖更疑惑了。
经过福伯解释后,他这才恍然大悟。
马掌,也就是马蹄铁,很早之前就出现了,但却并未普及。
原因很简单,造价高。
马蹄铁虽然带个铁字,可却并非是铁,而是钢,且是极其优质的钢。
若真是生铁熟铁,跑不了百十里就会断裂,而断裂后极有可能会对马蹄造成严重的损伤。
想要支撑马奔跑的强度,至少是十炼钢,这种钢是制作刀刃、枪尖等军械的材料。
四个马蹄铁约莫两斤,两斤十炼钢少说也得大几贯钱。
关键这玩意儿是消耗品,马蹄长得很快,一两个月就得换一次,纵然是崔家大公子也经不起这般折腾。
即便是军中,能用上马蹄铁的战马也是极少数,都是各地节度使麾下的精锐牙兵,且数量不会太多。
难怪这玩意儿到了宋朝,才开始大规模普及。
因为宋朝冶铁与挖矿技术得到飞速发展,钢铁产量剧增,外加冷锻工艺的出现,马蹄铁才得以普及。
似崔家大公子这样的人,平日里很少骑马,即便骑马也只是在黄土路上跑一跑,对马蹄磨损很小,所以压根就用不到马蹄铁。
古人不是傻子,真要便宜又实用,怎会不普及?
说话间的功夫,刘靖便将一只马蹄修整打磨完毕。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接下来三只马蹄就快了许多。
修完马蹄,刘靖伸手在紫锥马的脑袋上摸了摸。
紫锥显然不太适应这种亲昵的互动,摇晃了一下脑袋,想躲开大手,却见刘靖一把搂住马脖子,恐怖的力道压制下,紫锥无法动弹,只能任由他抚摸。
眼见紫锥马似乎已经臣服,刘靖心下一喜,趁势翻身骑上马背。
这个过程,他并未放松警惕,时刻关注着身下的紫锥马。
好在紫锥只是打了个响鼻,并未有过激的举动。
不过这可把院中的福伯吓坏了,赶忙劝道:“快下来,这马性子暴烈的紧,马背上没绑马鞍,千万别摔断腿了。”
“没事,这马已经老实了。”
刘靖哈哈一笑,伸手拍了拍紫锥马的脑袋。
眼见这匹烈马一动不动,表现乖巧,福伯不由啧啧称奇。
骑了一会儿,刘靖就翻身下来。
一来是没有绑马鞍,确实不安全。
二来则是他压根不会骑马。
等找个机会,将这紫锥牵到外头好好乘骑一番。
乱世之中,不会骑马可不行,不管是上阵杀敌亦或是逃命,都得会骑马。
刘靖心里盘算着,拎着条凳,又来到另外两匹驮马身后。
相较于紫锥,这两匹驮马就温顺多了,任由刘靖抬起马腿修整蹄子。
第7章 你这登徒子
就在这时,高墙下那扇小门被打开,一名丫鬟迈步走了进来。
“福伯。”
丫鬟俏生生的唤一声,目光却在院中扫视,最终落在马厩中的刘靖身上。
丫鬟的小动作,福伯尽收眼底,不动声色地说道:“是小兰啊,有甚事儿?”
“临近冬至了,老夫人让你去一趟镇上,把大娘子接回府过节。”
小兰说着,一双目光紧紧盯着刘靖,握着香帕子的两只手微微搅动。
啧!
都说鸨儿爱钞,姐儿爱俏。
这话真是一点都不假。
不过福伯也不得不承认,这后生确实俊俏的有些过分了,偏偏又不显阴柔,身材高大健壮,英武阳刚,哪个女子见了不动心呢。
也不知是福是祸。
福伯应道:“好嘞,俺这就动身。”
“那……那我回去复命了。”
见刘靖从始至终都没有抬眼看自己一眼,小兰神色有些幽怨,依依不舍地转身离去。
待她离去后,福伯起身走向马厩。
刘靖放下修好的马蹄,说道:“我去吧。”
福伯年纪大了,还是少折腾点为好。
这年头牛车马车可不比后世的汽车舒适,黄土路也坑坑洼洼,颠簸的很,往往出一趟远门,就能要了老人半条命。
崔家老太爷当初招募自己,就是为了接替老迈的福伯。
福伯有些不放心:“你成么?”
“放心吧。”
刘靖自信一笑。
福伯犹豫片刻,点了点头,口中叮嘱道:“那你注意安全,早去早回,切莫耽搁,俺听季家二郎说最近十里山来了一伙响马,专门劫掠官道,已经犯下好几起命案了。”
“我省的。”
刘靖郑重的点点头。
响马匪盗这种东西,从古至今就从没断绝过,哪怕是后世,都还有半途劫货车,甚至劫火车的事情发生。
直到刘靖穿越前的二三十年,才渐渐变少,可依旧没有彻底杜绝。
而在古时,越是乱世匪盗就越多。
且响马匪盗分两种,一种是活不下去的百姓,选择落草为寇,这种匪盗还稍稍好一些,破坏力有限,只敢劫一些落单的旅人,更多的时间是在山中种田。
但若是另外一种,那就完全不同了。
第二种是由战场上的逃兵、溃兵组成,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回到原属的军队。
这些响马匪盗原先都是军人,上过战场,见过血,性情彪悍凶狠,有着普通百姓所没有的纪律性。
最关键的是,这些响马匪盗有刀有枪有马,甚至还有甲!
甲胄,在古时是降维打击的存在。
一个没有军队驻守的县城,三五个壮汉身披铁甲,便能横行无敌。
所以,遇到这种响马,除非出动军队围剿,否则当地官府压根不敢管,仅靠县城里那些弓手乡兵,无异于送死。
历史上最著名的响马组织,就是隋末大名鼎鼎的瓦岗寨。
在李密的带领下,一度争霸天下,逐鹿中原。
牵出一匹驮马套上车套,刘靖又将劈柴的斧头别在腰间。
有斧头在手,凭借天生神力,若遇上寻常响马,他有信心杀出一条血路。
“福伯,我走了。”
将院门打开,刘靖招呼一声,跳上车辕。
马鞭轻轻挥动,驮马立即迈动四肢,小跑着出了院子。
出村的路上,不少孩童跟在马车后方,嘻嘻哈哈的打闹。
也有小娘子和妇人偷偷打量他,每当刘靖看去,她们便红着脸转过头。
一直出了村,跟在马车后面的孩童才渐渐散去。
寒风迎面吹来,只穿着粗麻衣裳的刘靖却浑然未觉。
他体魄强悍,体内热血沸腾,丝毫不觉寒冷。
半个时辰后,丹徒镇的黄土城墙出现在眼中。
甫一进镇子,他便察觉到镇中气氛有些不对劲,主干道冷冷清清,行人稀少,十余间铺子足足关了一半,全然不复上次来时的热闹模样。
两名泼皮打扮的人,正缩在墙根,贼眉鼠眼的打量着过路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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