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
刘靖再次手一挥,声音洪亮。
“同样赏赐府邸一座,黄金五十两,良田百亩!”
这一下,一众魏博牙兵彻底骚动起来。
如果说给庄二的赏赐是理所应当,那给病秧子的赏赐,则彻底点燃了他们心中的火焰。
连随行之人都有如此重赏!
那自己呢?
他们看向刘靖的眼神,瞬间变得无比火热。
刘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千金买马骨!
他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看到,只要你肯为我卖命,肯立功,我刘靖从不吝啬赏赐!
他缓缓走到队伍正前方,目光如刀,从每一个魏博牙兵的脸上缓缓扫过。
那些桀骜不驯的目光,在与他对视的瞬间,都不由自主地微微垂下,不敢与之对视。
“诸位!”
刘靖的声音传遍全场,清晰地落入每个人耳中。
“你们从魏博千里迢迢而来,历经生死,投奔我刘靖,是我刘靖的荣幸!”
“你们是庄二的兄弟,从今天起,也就是我刘靖的兄弟!”
“我刘靖对待兄弟,只有一句话: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绝不会亏待任何一个为我流血流汗的兄弟!”
话音刚落,牙兵们眼中刚刚升腾起的火热,几乎要沸腾起来,不少人已经激动得满脸通红。
然而,刘靖话锋猛然一转,脸上的豪迈瞬间褪去,声音也随之变得冰冷刺骨,如同腊月的寒风。
“不过!”
“丑话,我也要说在前头!”
“这里是歙州,不是无法无天的魏博镇。在我刘靖的麾下,就要守我刘靖的规矩!”
“过去在魏博镇当爷的那些烧杀抢掠的臭毛病,都他娘的给我收起来!”
“谁要是敢在这里耍横,欺压百姓,败坏我军军纪……”
刘靖的嘴角,勾起一抹冷酷到极点的弧度,眼中杀机毕露。
“休怪我刘靖,六亲不认!”
“金杯共汝饮,白刃不相饶!”
“锵——!”
一声整齐划一、仿佛能撕裂耳膜的金属摩擦声,骤然炸响!
他身后,五百名玄山都牙兵,在同一时间,抽出了腰间的横刀!
雪亮的刀锋,在冬日的阳光下,反射出森然的寒光。
一股冰冷厚重,如山岳压顶般的杀气,瞬间笼罩了整个校场!
那不是一盘散沙的匪气,而是一种由铁的纪律和无数次协同操练凝聚而成的军势!
它沉默,却比任何呐喊都更具压迫感!
一众魏博牙兵脸上的火热,瞬间被这股气势浇得冰冷刺骨。
他们脸色煞白,甚至不敢与那些目光同样冰冷的玄山都士卒对视。
他们终于切身体会到,眼前这位年轻的刺史,绝非什么仁慈心软之辈。
“听明白了没有!”
刘靖一声断喝,声如炸雷。
“明白!”
三百多名魏博牙兵几乎是下意识地齐声应道,声音中再无半分桀骜,只剩下深入骨髓的敬畏。
见状,刘靖心下满意。
恩威并施,下马威给了,该给甜枣了。
他脸上的冰冷瞬间消融,取而代之的是爽朗无比的大笑。
“好!”
“都是我刘靖的好兄弟!”
“我已在营中备下最好的酒肉,今日,不醉不归!为诸位兄弟,接风洗尘!”
……
一场接风宴,从中午一直喝到了后半夜。
营中空地上燃起了数十个巨大的篝火,将半个天空都映得通红。
整只整只的肥羊被架在火上烤得滋滋作响,金黄的油脂滴落在炭火中,激起一阵阵诱人的香气。
一坛坛未经过滤的浑浊烈酒,被粗暴地拍开泥封,浓烈的酒香瞬间弥漫开来。
这些在逃亡路上吃了上顿没下顿,连口热水都喝不上的汉子们,彻底放开了。
他们狼吞虎咽,用随身的匕首割下大块的烤肉,塞进嘴里,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起初还有些拘谨,可见到刘靖亲自端着一个粗陶大碗,一桌一桌地敬酒,与他们称兄道弟,拍着他们的肩膀,说着“以后这里就是家”的话,毫无半分刺史的架子,他们心中最后一丝隔阂也消失了。
酒酣耳热之际,不知是谁先起的头,一个满脸虬髯、在战场上杀人如麻的壮汉,端着酒碗,看着篝火,突然毫无征兆地嚎啕大哭。
他一边哭,一边把碗里的酒灌进嘴里,哭声嘶哑而绝望。
“家……没了啊!”
“婆娘……娃……都没了啊!全让宣武军那群狗娘养的给杀了啊!”
这一声哭嚎,像是一根导火索,瞬间点燃了所有人的情绪。
压抑了数月之久的悲伤、愤怒、绝望,在酒精的催化下,如同火山般彻底爆发。
哭声,咒骂声,酒碗狠狠摔碎在地的声音,响成一片。
他们失去了家园,失去了亲人,成了无根的飘萍,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魂野鬼。
刘靖没有劝阻,只是沉默地站在一旁,端着酒碗,将碗里的烈酒一饮而尽。
他知道,这股郁气,必须让他们彻底发泄出来。
不破,不立。
只有将过去的一切都埋葬,他们才能在歙州这片新的土地上,获得新生。
这一夜,刘靖没有回府,干脆就在军营中,听着这满营的哭声与醉话,睡了下来。
……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蒙蒙亮,空气中还残留着宿醉的酒气和篝火的烟味。
刘靖便在庄三儿的陪同下,来到了马厩。
一百八十余匹战马,静静地站在马厩中,低头啃食着新鲜的草料。
到底是北地的好马,即便饿得肋骨毕现,那高大的骨架和匀称的体型,依旧远胜南方常见的矮种马,那眼神中,也带着一股不屈的野性。
刘靖走上前,轻轻抚摸着一匹枣红马的鬃毛,感受着它微微颤抖的肌肉。
刘靖的心中,涌起一阵难以言喻的心疼。
这可都是宝贝!
是这个时代最宝贵的战略资源,是未来争霸天下的利器。
“传令下去!”
刘靖对随行的马夫沉声说道:“从今天起,用最好的精饲料喂养。豆子、黑料,不要怕花钱,府库里有多少,就给我用多少。再找几个有经验的兽医来,把它们身上的伤都给我治好了!”
“我要让它们在半个月内,都给我养得膘肥体壮,油光水滑!”
“是!府君!”
马夫连忙躬身应下。
庄三儿看着刘靖那爱惜战马的神情,心中也是一阵感慨。
兵、马,在许多将帅眼中都只是消耗品,但眼前这位主公,却视若珍宝。
跟着这样的主公,何愁没有出头之日。
“庄三儿。”
刘靖转过头来,目光灼灼:“我打算用这批战马和魏博的兄弟为骨干,成立一支骑兵营。一支真正的,能够一锤定音的铁甲骑兵!”
庄三儿闻言,双眼瞬间亮了起来,呼吸都变得急促!
“刺史英明!”
“只是……”
刘靖的目光变得深邃起来:“一支精锐的骑兵,必须有一个合格的校尉来统领。他不仅要武艺高强,更要懂得骑兵战法。”
“你手下那些兄弟,可有合适的人选举荐?”
庄三儿脸上的兴奋之色,顿时僵住了。
他手下那帮兄弟,个个都是悍不畏死的猛士,让他们冲锋陷阵,以一当十,绝无问题。
可要说统领全军,运筹帷幄的将才……
他们大多是魏博牙兵出身,骄横惯了,勇则勇矣,却缺少谋略,更不懂什么精妙的排兵布阵。
让他们当个冲锋陷阵的队正、什长,绰绰有余,但要执掌一营,成为独当一面的校尉,恐怕会把一支好兵带到沟里去。
他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一个绝对合适的人选,脸上不由露出为难之色。
就在这时,一个沉稳的声音,在两人身后响起。
“刺史,卑职不才,愿为前驱!”
刘靖和庄三儿同时回头。
只见一直跟在刘靖身后,沉默如影的袁袭,上前一步,躬身抱拳,目光坚定。
刘靖的眉头微微一挑。
对于袁袭,他的印象一直停留在武艺高强、忠心耿耿的亲卫统领上。
他知道袁袭能打,是步战的好手,但带兵,尤其是带骑兵,这可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你?”
刘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明显的怀疑。
袁袭知晓刘靖的疑虑,他没有多做辩解,只是平静地说道:“请刺史给末将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说罢,他径直走到马厩旁,解开一匹无人骑乘的战马的缰绳。
那是一匹性子颇为刚烈的黑马,见有生人靠近,立刻不安地刨着蹄子,打着响鼻,显得极不耐烦。
袁袭却是不慌不忙,只是凑上前,在那黑马的耳边低语了几句,又伸出手,用一种独特的节奏,轻轻拍了拍它的脖颈。
说来也怪,那匹暴躁的烈马,竟然奇迹般地安静了下来,还温顺地用头亲昵地蹭了蹭袁袭的肩膀。
仅仅是这一手精湛的驯马本事,就让庄三儿看得眼角一跳,心中暗惊。
下一刻,袁袭抓住缰绳,脚尖在马镫上轻轻一点,整个人如同一片没有重量的羽毛般,轻盈而流畅地翻身上马。整个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一毫的拖沓。
“驾!”
袁袭双腿一夹马腹,那黑马长嘶一声,如一道离弦的黑色箭矢,瞬间冲了出去!
他没有跑远,只是策马绕着不远处的靶场,风驰电掣般地疾驰。
一人一马,仿佛融为了一体,在晨光中拉出一道黑色的残影。
人马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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