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志强听到撩阴腿后,不由倒吸一口冷气,就连一旁不曾发话的水自流亦是如此。
孟德尔见两人如此模样,心中很是无语,你倆都快生锈了,吸毛啊!
还有就是,你涂志强是真不拿老婆当豆包,就算是为了掩人耳目,也不能让兄弟如此欺辱自己老婆,虽然仅仅是名义上的老婆,可是人总得要脸不是?!!
“送……送我去医院……”骆士宾躺在地上蜷缩着身子痛苦的呻吟着。
“老水,送他去医院。”涂志强吩咐道。
水自流点了点头,“好。”
“不行!”孟德尔转身,挡在几人身前,“强子哥,这王八犊子图谋不轨都要对嫂子用强了,你还要送他去医院??”
涂志强皱了皱眉,“秉昆,他现在受伤了,如果不及时医治,到时候出了什么事,不还是得你负责!”
“强子哥,你开什么玩笑!我我负什么责?”孟德尔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涂志强,“如果我没有及时发现,嫂子的清白岂不全毁了,你放心,他不敢讹我,我这就喊小龚叔过来,让他把这个畜生抓走关起来坐牢。”
小龚叔是光子片的民警,如果把他喊来,事情就闹大了,骆士宾和水自流都保不住他。
“秉昆,他是我兄弟!”涂志强急了。
孟德尔“更急了”,“强子哥,正因为是你兄弟,才更要把他抓起来,不能让他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
一直躺在地上哀嚎的骆士宾,声音戛然而止,瞪大了眼睛看着孟德尔,心中有万头羊驼奔腾而过。
“我踏马谢谢你嗷!!!”
“秉昆兄弟,强子已经说了,他是我们的兄弟,而且你不是已经踢爆了他的QQ吗?都是自己人,没必要这样。”
水自流拽住孟德尔的胳膊,生怕这愣头青撒腿就跑了出去,如果真把那什么小龚叔请来,导致骆士宾被抓了进去,他和涂志强可就是拔出萝卜带出泥,跑不掉了。
就他们三个做的那些事情,都够枪毙八百回了。
“强子哥,你怎么说?”孟德尔没有理会水自强,而是扭过头看向了涂志强。
“秉昆,这件事就算了吧!”涂志强皱了皱眉头道。
“算了?”孟德尔轻哼了一声,“强子,我原以为你是个爷们,没想到也是个孬种!!!这事我不管了。”
说着,孟德尔便要转身离开。
这时,已然穿好衣物的郑娟突然开口喊道:“秉昆兄弟,你,你能送我回娘家吗?我不敢一个人回去。”
“你要回家!”涂志强闻言,脸色猛地一变。
“不然呢?”郑娟反问一句,“难道等着被他再欺负吗?”
涂志强被问得哑口无言,一时间竟不知如何回答。
郑娟见状,也不问孟德尔是否答应,忙跟上了孟德尔。
“强子,我疼得厉害!!!”
骆士宾的声音再次响起,涂志强此时此刻也顾不上郑娟回家的事情了,忙跑了过去,和水自流一起把骆士宾扶起来,准备送往医院。
“你,你俩轻点,啊!!!”
(本章完)
第710章 他的同道中人
十分钟后,涂家外。
孟德尔推着自行车走在前面,郑娟裹着破旧的棉袄紧紧跟在身后。
涂志强是盖,对女人没兴趣,郑娟虽然嫁进涂家,但未领证,更未圆房,两人的夫妻关系形同虚设。
当初郑娟愿意嫁过来,纯粹是被家里的窘境逼的。
她家里有眼盲的弟弟,还有年迈的老母亲要照料。一家人住在城里,却不是城镇非农户口,没有城市定量口粮,连市镇粮票都没有。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没有粮票几乎等于没有饭吃。
郑家只能去黑市高价买粮糊口。一家没有城镇户口,也没有正经工作,收入毫无着落,全靠老太太卖糖葫芦、郑娟在家糊纸盒勉强撑着。
之所以不让郑娟出门工作,是因为他们所居住的太平胡同鱼龙混杂,环境恶劣。郑娟一个女孩子,年轻又长得漂亮,老太太心里清楚,郑娟一个人出门沿街叫卖,很容易遭遇坏人骚扰调戏,一旦出事,没人能保护她。
当年郑娟外出摆摊,就曾遇上混混调戏纠缠,若不是涂志强出手搭救,她后果不堪设想。
也正是这份渊源,再加上涂家条件尚可,郑娟才选择嫁过来。
郑家这日子,如果没有外人搭把手,便很难跳出这个死局。
“好了,到家了,这段时间你就先不要回去了,好好休息一下。”孟德尔停下脚步,转身看着郑娟,“这是膏药,拿回去擦一擦。”
“今……今天的事情,谢谢你了!”郑娟的嗓音沙沙的,像磨砂一般,哑得轻柔,却很动听。
“不用谢,换做别人也会这么做的。”孟德尔笑了笑,“拿着药快进去吧。”
“………”迟疑了片刻,郑娟才从孟德尔手中接过药,“药钱我以后会还给你的。”
“不用,这药不值几个钱。”孟德尔摆了摆手。
郑娟没有吭声,只抬头看了眼孟德尔,目光执拗,打定主意,不肯白白接受这份恩惠。
“随你吧,我先走了。”
说完,孟德尔转身蹬上自行车,离开了太平胡同。
他刚离开不远,郑娟太平胡同的家门开了。
一个十二岁左右、身材矮小,鼻间挂着鼻涕渍的小男孩拄着拐杖,走了出来。
“是谁在门口?”
听到这声音,郑娟忙转身看去,脸上露出笑容,“光明,是我。”
“姐,你怎么回来了!”郑光明惊喜道。
“我…我回家住几天……”
……………
光字片。
光字片由光仁、光义、光礼、光智、光信五条小街组成,后来变窄为巷,五巷连读恰是仁义礼智信,是早年间那里的人家共同起的,寓意着对某些民间律条的守望。
可是后来,一切都变了。
另外一种说法,甚嚣尘上。
十分伤自尊的说法。
「好男不扎辫,好女不嫁光字片。」
放眼望去,一眼都是破落低矮的棚屋,泥泞不堪的道路,可和太平胡同比起来,不知好了多少倍。
放在几十年后,这里连棚改区都算不上,可在当下却是香饽饽一般的存在。
不过,香饽饽也是相对而言,对整个吉春而言,又显得微不足道,不值一提。
叮铃铃,叮铃铃~~
巷子里响起一阵自行车铃声。
拐角处,一辆自行车拐了出来。
骑车人身穿一身绿军装,他并不是现役军人,只是邮递员。可在那个年代,这份差事体面稳定,是旁人眼里十分吃香的工作。
记忆中,这人便是负责光字片的邮递员张越,二十来岁,比原身大不了几岁。
孟德尔打了个招呼,便继续赶路,朝着记忆中的周家走去。
他目光直视着前方,完全没注意到身后之人。
直到身后传来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秉昆,秉昆,等等我!”
一个人从身后追了上来,猛地拉住自行车,自行车停了下来。
孟德尔扭头一看,是乔春燕。
她穿了身花棉袄,带着一副深色毛线手套,一根粗线绳绑着手套,挂在脖子上,非常符合时代特色的打扮,但以孟德尔的眼光来看,扑面而来的……乡土气息。
乔春燕和周秉昆家是一条街的邻居,乔春燕妈和周秉昆妈关系很不错,两家来往频繁,双方父母,都看中了对方的孩子,有意撮合。
而乔春燕更是打心底喜欢周秉昆,甚至主动出击,拿自己的清白做局,想要诓住周秉昆,只可惜计划落空,阴差阳错之下和曹德宝发生了关系。
“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乔春燕快步上前,与孟德尔并肩同行。
“有事。”
虽说乔春燕长得漂亮动人,更是主动倒追,可是乔春燕的性子,他实在是喜欢不来。
他只是简简单单地回了一句。
“行了,天黑了我妈还在家里等我吃饭呢。”孟德尔用力一蹬,扬长而去。
乔春燕性子大大咧咧,完全没有理会孟德尔的冷漠,忙追了上去,“哎,等我一下,捎我一程。”
说着,乔春燕麻利地跳上了自行车后座。
“…………”
这妮子是真………脸皮厚啊!
不光是原身不喜欢她,只把她当妹妹,就是他,也不会对乔春燕有半分想法。
少时,孟德尔到了家,把车停在了门口。
推门而入。
孟德尔学着原身往日的语气喊道:“妈,回来了。”
“下班了。”李素华一边端火炉旁煨着的菜,一边问道:“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
“妈,今儿有事耽误了。”孟德尔随口解释了一下,并未细说。
桌子是老木桌子,有些年头了。上面摆着两碗大碴子粥,一盘玉米饼,还有一叠小咸菜。
虽说在涂志强家吃了饭,但孟德尔肚子里大多是酒,这会儿早就饿了。
抄起玉米饼啃了起来,玉米饼虽然是热的,但吃起来依旧梆梆硬,咽下去时甚至直拉嗓子。
这是光子片大部份人家的常态,像白馒头片大米饭,除非节假日,否则根本吃不到。
“昆儿啊,今儿工作咋样啊?累不累?”李素华关心道。
“就那样,机器不停,人也不停。”孟德尔解释道。
木材加工厂大多数岗位都是力气活,轻松的岗位要么是技术活要么就是管理岗,至于原身所在的木料工,就是力气活的一种,更没什么技术含量,妥妥的牛马岗。
李素华拿起碗刚准备喝一口大碴子粥,房门便猛地被推开了。
是乔春燕。
“大娘。”乔春燕喊了一声。
“是春燕啊,快来坐。”李素华扭头看去,见来人是乔春燕,忙笑着招呼道:“快进来,快进来,快进来。”
“吃饭呢?”
“嗯嗯,”李素华点点头,“春燕吃了没,没吃的话,坐下来一起吃点。”
乔春燕摆摆手,“不了,谢谢大娘,我今儿来就是来给你送眼药水的。”
“大娘给,这是我们单位卫生所给你开的。”
“这孩子,心可真细呀。”从乔春燕手中接过眼药水,李素华嘴角的笑容就没有停过,她瞅了瞅眼中的眼药水,问道:“春燕啊,这眼药水多少钱呀?”
“我就说是我用的,”乔春燕微微抬头,骄傲地说,“我可是我们单位学毛著的积极分子。”
乔春燕的工作单位是大众澡堂,不仅是学毛著的积极分子,更是修脚工里的一把好手。
“真好,谢谢啊!”李素华笑着说,“那啥,春燕啊,你还没吃吧?我给你拿个碗,在家里吃点,我给你盛点粥。”
说完,李素华便起身,准备去盛粥。
乔春燕连忙阻止,“哎,大娘,不吃了大娘,我得回去了,我要回去晚了,我妈该等着急了。”
“啊,不留下吃一点吗?”李素华问道。
“不,我得走了。不然,我妈该着急了。”乔春燕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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