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警察啊,怎么全是变态技能? 第26章

  现在所有的痕迹与线索都指向商务楼,那只能说明这座大楼出现了问题。

  想到这里,肖御准备亲自勘察一遍商务楼。

  说做就做。

  开始从一楼,一点点的搜查、勘检、侦查。

  然后是二楼、三楼、四楼……

  查到顶楼的时候,已经晚上12点。

  一无所获!

  「我疏忽了什么?」

  肖御重新勘察。

  在所有刑警如看疯子一样。

  肖御开始了第二遍的勘察。

  这一查,到了第二天早上五点。

  然而当肖御准备第三遍调查时。

  「够了!」

  大队长周相国拉住双眼布满血丝的肖御,「睡一觉吧,你已经两天两夜没休息了!」

  人不是机器,在这样继续劳累不休息的话。

  容易猝死!

  肖御点了点头。

  去到商务楼的客房,倒在床上,呼呼酣睡。

  这一觉足足睡了12个小时。

  简单的洗漱,吃了点东西。

  大脑彻底清醒,疲惫一扫而空,站在大楼内的肖御开始了第三遍勘察。

  这一次,他换了一种勘察方式。

  大楼内部都已经查过了。

  刑警们查了两遍,他又查了两遍,不会出现问题。

  而这一遍,肖御专门针对楼梯间与电梯开始调查。

  因为这种地方最容易被人忽略。

  前世,肖御就破获过一起案件。

  有一名犯罪人员在住宅楼的楼梯间建设一个‘吊棚’。

  吊棚藏尸!

  肖御开始从一楼,一步一步,向着25楼走去。

  当他汗流浃背,走到了21楼时,整个人愣住。

  咦?

  停下脚步的他看向楼梯。

  办公建筑楼梯间,一般净宽不应小于1.4米。

  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米。

  分为11至13阶梯,至缓步台。

  由缓步台通往上层,同样需要11至13阶梯。

  换算下来从下层到上层,需要经过22阶到26阶踏步,与一个缓步台。

  上下层高度为,3.5米到4米。

  这个高度是每层商务楼的室内高度。

  也是商务办公楼楼梯间标准高度。

  可眼前的20楼到21楼楼梯间居然有35个台阶,每个台阶高约0.22米。

  35×0.22=7.7米?

  4-7.7=3.7米?

  居然比正常的楼层多出了近4米?

  肖御的表情顿时变得古怪了起来。

  既然楼梯间的高度是7.7米,那么作为相对应的楼层。

  20楼和21楼,肯定会有一个楼层室内高度也是7.7米。

  或者是上下楼,分摊了3.7米。

  这么算没毛病吧?

  随后,肖御分别勘察了20楼和21楼。

  诡异的事情出现了。

  两个楼层的室内高度,全部是4米。

  那3.7米的‘高度’。

  消失不见了!

第27章 生活终于要对我下手了吗

  此时的肖御,有种玩狼人杀的感觉。

  一座商务楼摆在这里,却消失了3.7米空间。

  是不是很有趣?

  只是还没有等肖御继续调查这消失的空间。

  忽然,手机响起。

  大队长周相国来电,让他下楼一趟。

  刚刚走出电梯,肖御愣了下。

  前台大厅内,站着几名身着白衬衣制服警察。

  能穿上这种制服最低都是警监,最高总警监。

  三名白衬衣警察其中有两个是三级警监,一名二级警监。

  还带来十名警督到警司,级别不等的警察。

  当肖御走出电梯的那一刻。

  刹那。

  无数双眼睛齐刷刷的看了过来。

  表情严肃的周相国,对三名警监介绍,「这位就是肖御同志,我们这起案件的专案组组长,总指挥!」

  肖御:……

  等等,您这话是几个意思?

  不是要把我推出去抗雷吧?

  不怪他误会。

  一些官场老阴逼,经常会玩出让下属顶罪的操作。

  生活终于要对我下手了吗……肖御有些头皮发麻。

  「周相国,你们便衣三队在开什么玩笑?」

  一名三级警监抬手一指肖御肩头上的警衔,「让一名学警当总指挥,三大队没人了?」

  这话就不是好话了。

  果不其然,三大队全体刑警的脸色都变了。

  这是要搞事儿吗……肖御眯起眼睛。

  「副局您误会了。」

  何勇微笑,「肖御虽然是我们三大队的学警,但能力极强,刑侦技术也很过关,还得到了我们三大队全体认可。并且这起案件,从无到有都是肖御同志负责主抓,我们配合行动,已经查到了一些头绪。」

  教导员这话,对肖御的评价可就太高了。

  可以说他是在力挺。

  也在婉转的告诉上级领导:人是我们三大队选出来了,有事儿,我来负责!

  惊了,我有这么厉害吗……肖御惊讶的同时,内心溢出一股暖流。

  何勇这个教导员,有些护犊子啊。

  护犊子这个词不难理解。

  自己手下小老弟不管对错,先挺了再说。

  错了,有他们这些做领导的站在前面扛。

  在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年代。

  能跟在这样一位‘老大’的身边做事。

  不要太幸运!

  「查到了头绪?」

  又一名警监笑了笑,「那正好,你们三大队可以案子移交到我们刑侦科,由我们着手继续调查。」

  瞬间,空气安静了。

  警察领域有个大忌。

  最忌有人乱插手其他办案单位的案件。

  这里面涉及到很多因果。

  比如,责任、功劳、辖区。

  假如,出现了一起案件。

  所有单位都过来调查、插手,岂不是乱套了?

  还要辖区和分管做什么?

  看到别人的案子马上侦破,直接抢功就完事儿了。

  这种道理,一个警监,甚至还是领导,他不懂吗?

  如果他懂,为什么还要犯忌?

  「您这是……」

  周相国沉下脸,「在开玩笑吗?」

  对方的人是朝阳区分局刑侦科。

  虽然是上级但管不到刑侦大队。

  三大队的直属上级是支队,是总队,甚至是市局。

  你一个刑侦科想要插手三大队的案子,确定不是来搞笑的?

  肖御感觉眼前的情况变得有意思了。

  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个单位不惜犯忌,要插手别的单位案件?

  这一点他能想到,周相国和何勇同样也能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