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王权 第312章

  安诺不置可否,问道:“那依你的意思,因萨就只有失败一途?”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是的。”雷文道。

  “但,并不意味着,这场战争会一帆风顺。”

  “虽然对因萨了解不多,但我知道,他们一直在和大陆东北的矮人王国作战,这是一种很有效的练兵手段;而反观帝国,这些年来一直没有大战。”

  “所以在战争初期,帝国军队、超凡、指挥者由于缺乏战争经验,避免不了会吃上一些亏,但国力强盛是我们的优势,一旦撑过最困难的时期,源源不断补充的兵力、逐渐打出经验的部队,就会将之前吃掉的亏全都讨要回来。”

  “所以,我才说,帝国必胜。”

  听完这些,安诺嘴角露出玩味的笑容,缓缓点了点头。

  雷文有些奇怪:“我的判断有问题?”

  “不,没有,很符合逻辑的判断。”安诺轻笑着道:“不过你要知道,很多时候,世界未必会按照逻辑来运转。”

  一丝疑惑爬上雷文心头,难道安诺已占卜出了结果,或者了解一些自己未曾了解的信息?

  “帝国会输?”雷文问道。

  安诺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轻抚着自己的秀发:“命运女神总是很可恶,她会偶尔掀开裙角,展现一丝裙下风光,在你以为能够看清时,她又会调皮地跑开。”

  不等雷文追问,安诺又道:“魔田到了,我讨厌这里的味道,就不多奉陪了。”

  说着,已经摇曳身姿,回到了学院之中。

  雷文摇头一叹,安诺的话就像是她这个人一样,雾里看花,却又让人看不清楚。

  将注意力放在了眼前,雷文面前那一片浓绿如同烟雾的植株,正是一阶魔植,双生蛇面果。

  如今经过一次返祖,这些小腿高的魔植和它名字更加贴近了,根茎盘区如同蛇身,枝条像是蛇颈。

  蛇头果碧绿如青橘,蛇信果则粉嫩如樱桃。

  自从上次收割过后,已过去7个月,这一批也即将成熟。

  上次收割的部分果实,经由佩蒂帮忙,部分被制成了种子,如今这片魔田里,共有双生蛇面果702株。

  去年采摘了1933颗蛇头果,其中400颗用于制种。

  等这一批成熟之后,以每株3.5颗的产量计算,那么雷文将会拥有大约4000颗相当于一次性毒云术的蛇头果,以及等量的、用于解毒的蛇信果。

  而如果顺利的话,这个数量将在年底膨胀到6600左右。

  “唔……”雷文揉了揉鼻子,从口袋中取出一枚手帕遮在口鼻处。

  随着双生蛇面果返祖成功,随着成熟期接近,它们会散发出一种类似于洋葱和青椒混合后、又增强三五倍的气味,刺鼻又辣眼,也不怪安诺不愿意在这里多待。

  但雷文还是耐着性子在院子里走了一圈,观察着这些魔植的长势,等确定没有人在旁边窥伺,这才取出魔核,以真理之眸为它们补充了一次元素。

  做完这些,天色已到正午,雷文没有在学院久留。

  在离开前,雷文拜托安诺替他看护好种植着双生蛇面果的魔田。

  蝗灾即将到来,要是它们被蝗虫啃了,雷文这两年的心血就算是糟践了。

  骑乘已长到骏马大小的小白回到雄鹰城,雷文和南茜共进午餐。

  南茜只是随便吃了两口东西,便放下刀叉,脉脉盯着雷文。

  察觉到南茜的目光,雷文感觉有些不自在,用丝巾擦了一下嘴唇:“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不,没有。”南茜抿了抿嘴唇,盯着雷文的眼睛:“我只是想说,关于古尔丹的事情,谢谢……”

  雷文微微一愣,然后握住她柔嫩的小手:“这不算什么,我们是一家人,不是吗?”

  “嗯!”南茜用力点头,反手握紧了雷文的手掌。

  处理完了古尔丹的事,南茜似乎放下了心事,在接下来一段时间慢慢恢复了以往的活力,中断许久的交际活动也再度开始组织起来。

  春天很快过去,知了的叫声取代纺织娘,成为了人们耳边经久不去的旋律,让燥热的夏天更加难捱。

  因为从3月的那场大雨开始,一直到6月底,整整4个月,整个诺德行省都没有再下半滴雨。

  农奴们不得不肩扛手担,为田地送水。

  流晶河的河面宽度大幅缩减,河床袒露,最窄处已不足5米。

  这一天,雷文正在书房里纳凉,想着是不是要组织人手修建一些水渠,就听到了一阵略显用力的敲门声。

  “进来!”

  门打开,一身皮甲的荷亚兹走了进来,他的头发贴在额头上,下巴上冒出的绒毛被汗水沾成一团。

  作为被雷文亲自指点过的孤儿,也是第一批获得风王的人,荷亚兹曾经和班克斯、列侬一起在孤儿院筹款,为雷文献上了一柄“慈父剑”。

  如今随着风王渐趋成年,荷亚兹正式入职飞行大队,正负责监控可能出现的蝗虫动向。

  虽然疲劳已极,但荷亚兹还是挺直脊背,左手贴紧大腿,右手用力捶打胸膛,行了一个无可挑剔的军礼:

  “父亲大人!”

  “此前我在埃塞克斯郡巡逻时,发现了一些奇怪动向,所以向南方多探查了一段。”

  “汉普郡已出现蝗虫群!”

  雷文一怔:“汉普郡,你确定?”

  “确定!”荷亚兹解下腰间布袋,放在雷文面前:“这是我亲手捕捉的蝗虫。”

  雷文解开袋子,一股浓重的草腥味儿扑面而来,本来卧在桌上的黑猫西科瑞特发出一声嫌弃的叫唤,跳到了窗台上。

  “这是蝗虫?”雷文瞳孔微微收缩。

  就在袋子里,躺着三具虫子的尸体。

  圆滚滚的脑袋,醒目的复眼,肥大的肚子,短而宽的翅膀,还有那粗壮的、带着锯齿的大腿,毫无疑问就是蝗虫模样。

  可是,每一只虫子,都有拳头大小!

  不夸张地说,这三只炒一盘菜都够了。

  汉普郡虽然也毗邻莫利尼尔行省,但与莫利尼尔之间隔着一条山脉,蝗虫竟然出现在那里,就说明诺德行省与莫利尼尔的接壤之地,恐怕已没有净土。

  “干得好,这一次给你计首功!”雷文说着,却并没有看向荷亚兹,而是立即通过天鹰平台联系上了丹妮丝。

  “蝗灾规模超出预计,立即回返雄鹰领!”

  ……

第279章 恐怖的蝗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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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在汉普郡出现蝗虫后的第二天,弗洛伦斯男爵从安宁的睡眠中醒来,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他的领地位于伊琳郡东部,紧贴着曾经福克斯家族统治的费尔多罗郡。

  所以在过去百年中,他的家族一直仰着福克斯家族的鼻息。

  堂堂男爵,却要在福克斯家族面前做出一副柔媚听话的姿态和身段,充当骑士故事中恶少身边狗腿子的角色。

  曾经在雷文的发布会上,弗洛伦斯还为古尔丹去拉过皮条。

  现在,福克斯家族已然覆灭,他必须努力成为新任总督大人的爪牙。

  他迷迷糊糊地站在天使之耀面前,镜面的面积不大,只能照出他略显消瘦、留着山羊胡子的脸,但这已足够。

  努力睁开眼睛,弗洛伦斯对着镜子露出了笑容,又努力调整着姿态,让自己露出的8颗牙齿收敛成6颗——王都来的贵族,好像不太喜欢直白的马屁。

  明明没有帽子,弗洛伦斯还是行了一个脱帽礼,面带愕然,眼中带着三分惊讶,三分崇拜,四分喜悦:

  “总督大人,您怎么会在这种穷乡僻壤?”

  他已收到消息,今天安东尼侯爵会去不远处的一座镇子视察,他得去制造一场“偶遇”。

  所以,形象必须要打理好。

  收起笑容,弗洛伦斯拿起象牙梳子打理着胡须:

  “来人,更衣。”

  训练有素的女仆进屋,为弗洛伦斯穿上了一套体面的行头,他却不太满意,又来来回回换了好几件,这才确定了自己的搭配。

  头上是压箱底的软呢帽子,灰扑扑地、显得有些陈旧;上身是棉布混着丝绸织成的黑色高领燕尾服,手腕处用锉刀打磨了两下,好像已经穿了多年;下身是一条并不算搭配的棕色皮裤,脚底下还踩着明明完好、却还打着三枚铆钉的皮鞋。

  “老爷,不得不说,这套装扮,不符合您贵族的身份。”弗洛伦斯的夫人皱眉道。

  弗洛伦斯摇头道:“你不懂,安东尼侯爵号召要厉行节俭,不这样穿,怎么能体现出咱们的用心呢?”

  每个贵族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弗洛伦斯的生存之道就是抱紧强者的大腿——无论这强者是谁。

  也许有人觉得这是趋炎附势,但弗洛伦斯更喜欢叫它“人情世故”。

  吻别了夫人,弗洛伦斯特意挑选了一头年迈的春游马,在自己身边只穿着皮甲的骑士们的护卫下,一路向东而去。

  路上,他开始预演见面时的场景。

  如果是在河边相遇,自己就要装作没看见总督大人,去捧河里的水喝。

  如果是在城镇相遇,自己就要大声地与路边摊贩讨价还价。

  如果是在村庄里相遇,如果是在村庄里相遇……

  弗洛伦斯的思路有些进行不下去了,因为他听到了一阵密集的嗡嗡声。

  这些骑士是该好好管管了,这么明目张胆地说悄悄话,是当我不存在吗?

  “别吵了。”弗洛伦斯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我在思考!”

  “大人,不是我们!”旁边骑士委屈地道。

  “不是你们还能是——”弗洛伦斯回头就要继续训斥,但后半句话却卡在了喉咙里,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来。

  他看到了一片云,一片黑压压的乌云,一片正在降下暴雨的乌云。

  从西方席卷而来,遮天蔽日,简直见不到一丁点阳光。

  不断有密集雨点从天空坠落,覆盖在原野上,将原野也染成了黑色。

  那嗡嗡震动之声,也随着这片乌云的到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而且,不止有嗡嗡震动,还有一种密集的、仿佛碎石摩擦的响动也随之传来。

  弗洛伦斯双眼睁得滚圆,嘴巴大大张开:

  “那……是什么!?”

  嗖一声,一道黑影忽然冲来,被旁边骑士拦截在手中,他张开手掌,将它递到了弗洛伦斯面前。

  这是一只虫子,也许是因为冲撞力量反噬,浓绿色的液体从它钳子一样的口器中涌出,带着一股让人几乎想要呕吐的草腥味儿。

  但它还未死亡,四短两长六条节肢挣扎着、口器也在不断蠕动,从骑士那皮质手套上撕下了一条就开始吞吃。

  “蝗虫!!!?”

  这片一望无际的云,竟然是由蝗虫构成!?

  弗洛伦斯只觉得脑海一片空白,猛一把打掉了骑士手中的虫子,拉紧缰绳,双腿用力一夹马腹:

  “——跑啊!!!”

  埋低了头颅,就像是在战场上躲避羽箭一样,弗洛伦斯亡命奔逃,不惜一切地压榨着马力。

  可是那嗡鸣的声音却越来越近、越来越大,渐渐的

  仿佛雷霆!

  骑士们的马都和弗洛伦斯的差不多,甚至还要差些,而且由于他们身上穿着皮甲、还携带着各样武器,重量更大,因此不可避免地落在了弗洛伦斯身后。

  一声马嘶传来,弗洛伦斯忍不住回头看去,头皮顿时都炸了起来。

  只见跑在最后的一匹马上,不知何时半边身子都爬满了那拳头大小的蝗虫,半边后臀连同整条右腿已是鲜血淋漓,看不到半点皮肤存在过的痕迹。

  “滚开,你们这些该死的虫子!”落马的骑士站起身来,抽出腰间长剑,碧蓝色的斗气包裹其上,挥剑乱斩!

  噗噗的爆裂声传来,几只蝗虫被斩碎了肚子,在半空中解体,可是还没等落地,就被一群同类蜂拥追上,在半空中就啃食得一干二净,只有几片细碎的翅膜落在地上。

  一只、两只,十只八只蝗虫不算什么,可这里,却有着漫山遍野的蝗虫!

  那骑士挥舞着长剑,但无法阻挡越来越多的蝗虫爬在他身上,密密麻麻,就像是一件由蝗虫构成的、色彩斑斓的铠甲,那尖锐的口器撕开他的皮甲和棉布内衬,向更里面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