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长生愁
黑皇是直接硬嚼。
“感觉如何?”斗战胜佛待到两位悟道结束,不禁好奇问道,这种奢侈的法子,古往今来的成道者都没有试过。
实在太浪费了,有一种用金砖砸人的感觉。
“额,猴哥,悟道茶好吃吗?”林仙沉吟了片刻,不禁问道:“是什么味道。”
猴哥,这是什么鬼称呼,斗战胜佛无语,不过考虑到林仙未来佛身份,以及叶凡与圣皇子平辈,林仙确实高一辈分,懒得计较这个称呼。
斗战胜佛只是反问了一声道:“你方才不是吃过了吗?怎么问我。”
“方才浑沦吞枣,没有细嚼细咽,竟然没有尝出些滋味,余下的悟道茶叶不多,不能再浪费了。”林仙懊悔道:“要是实在不行,我砍下一根枝条,尝尝悟道树是什么味道。”
话音未落,只听见一道轰然的声音响起。
光芒大盛,五色冲天,七彩蔽日,这种老树连根拔地而起,两条大主根跟人的两条腿一样,非常形象。
“嗖嗖嗖”
它破土而出,撒丫子就跑,速度快到极致,眨眼就没入了不死山深处。
“跑了!”
“跑了?”
一猴一狗面面相觑,哪怕是他们陪伴过古皇大帝,一辈子见多识广,也没有见过这个画面。
虽说不死药有灵智,可这未免也太足了,简直像一个活着的生灵。
他们并不是没有接触过不死药,无论是真龙不死药,还是紫山中的神凰药,有灵智,可却像一个稚嫩孩童,绝非悟道茶树这般老油条。
“舍得,舍得,有舍有得。”
林仙望着悟道茶树远去的身影,若有所思,这株茶树从古至今,遭遇了数次大难,被伐了不止一次,可依旧保存着老根,不像麒麟神药一样遭遇大劫,只剩下涅槃种子,需要重新来过。
悟道茶树除了结果的时候有三千叶,常年结出一百零八片叶子,随风散给有缘人,让众生知晓悟道茶树的珍贵,无论是大帝,还是其他修士,都能用得到。
不似其他不死药是一锤子买卖,这株树干的是细水长流,其中蕴含着大智慧。
若说世间仙根,最为神秘,首推两者,一个是蟠桃树,一个是悟道树。
蟠桃树前世乃是盘王,懂的都懂,这是与荒天帝有渊源的关系户。
君不见青帝证道之前,荒塔与蟠桃树都待在同一个神墟禁区,极其亲近。
要是没有青帝夺取荒塔,指不定过几十万年,蟠桃药化形,就蹦跶出一个盘古大帝。
至于后者,不同于其他不死药,并非仙王所化,而是祖根。
天地间不死药有数,有些是天地所生,是真正的一界祖根,例如悟道茶树,例如世界树,还有一些是仙王或不朽之王殒落后所化,意义非凡,象征一线生机。
真正的悟道茶树,哪怕在诸天万界的祖根之中,都排的进前三,仙王喝茶,都有悟道之感。
如今不死山的茶树,只是真正悟道茶树的二分之一,然后被天意一刀所斩。
可即便如此,亦是弥足珍贵。
遮天大宇宙,不死药都有三十三株,祖根却寥寥无几,甚至可能只有这一株!
“若是想要成道,日后还需再来一趟不死山。”
林仙沉吟片刻,很快将悟道茶树抛之脑后,不能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不死山中的奇珍异宝实在太多了!
再次深入,一座座黑色的大山,气势磅礴,缭绕着雾气,神秘无比,这些都是山中之王、岳中之皇,在山岳之间,有一条冥河流淌,毫无生机,在中间更有一个泉池,黄如尸水。
就在那黄泉中,缓缓浮出一株黑色的神草,香气袭人,馥郁芬芳,让人难以自拔,恨不得立刻扑过去。
它形似一株幽兰,晶莹点点,像是墨玉刻成,流动着醉人的光彩,在黄泉冲沉浮,有大道气韵。
看得大黑狗口水流了一地,闻一闻都觉得身心舒坦,这要吃下去不得羽化飞升。
“黄泉形成的湖泊,如一颗黄色的龙珠,黑色冥河则像是一条恶龙,两者相合,死中孕生,其中肯定有大造化,肯定是不死药!”
大黑狗狂喜,准备扑上去,一口夺走不死药,却被林仙幽幽的声音惊醒。
“这是幽冥草,你吃下去飞升不飞升不知道,肯定是羽化。”
林仙淡然道:“还记得圣城那三个老妖孽吃的东西嘛?”
幽冥草?!
大黑狗瞬间冷静下来,只觉得狗毛炸开,龇牙咧嘴,好生不甘心。
幽冥草确实有一部分不死药神性,但负面效果更加强大。
可以强化神识,让元神长存,却会使得肉身腐尸,化作死尸。
“这玩意一定跟不死药有关系,是禁区至尊实验长生法的某种产物。”
黑狗平静之后,碎碎叨叨道:“古来三十多株不死药,一半就是因为成仙毁掉的。”
“贼不走空,幽冥草也要。”
林仙请斗战胜佛出手采摘幽冥草,看得黑皇目瞪口呆。
“林圣主,你活腻了?”大黑狗吐槽道:“想死把宝藏留给我,再去吃幽冥草。”
“我不吃,放在轮海观赏不行嘛。”
林仙淡然道:“最近获取的仙药有点多,生气太旺盛了,种点幽冥草平衡一下因果。”
只要不吃幽冥草,某种意义上,这也算半株不死药。
放在不死山白白浪费,实在不是他林某人的性格。
有生就有死,有死就有生。
苦海种青莲,命泉生冥草,亦是一种阴阳平衡。
“这特么也行。”
大黑狗先是一愣,然后嗤之以鼻,不相信幽冥草这种毒物,会有什么大作用。
就算轮海内能种幽冥草,那冥河黄泉怎么办。
总不能把冥河黄泉也摄入轮海吧,那就是真正的找死。
“怎么不行。”
林仙嘀咕一声:“就算我吃不了,回头卖给段德去,这家伙身上宝藏多。”
幽冥草升华元神,腐化肉身的效果,对于段德就是一个笑话。
世间生命最灭绝的地方,是人体的无尽苦海,在岁月流逝之下,大帝都难逃一死。
冥皇却能死中求生,屡屡诈尸,轮回印都不止一枚,可谓天底下最大的老粽子,天字第一号腐尸。
林仙相信,身为地府禁区开创者的冥皇,一定能抗住冥河与黄泉的侵蚀,面对死亡,就像回到自己家一样。
第261章 【天庭之主黑皇】
林仙欲效仿青帝,演化出一片仙域,于红尘中不朽,成就属于自己的仙路。
他的道,他的法,他的路,与青帝相似而又不同,需要借助外部诸天之力,而成仙道秘境,临摹天地道纹,铭刻己身,化作人体仙阵。
不死仙药,则是他道路上,绕不开的一环,这是红尘中唯一能不朽的神物。
古往今来的至尊都在观摩,试验了一次又一次长生法,就算今日用不上,日后也注定需要幽冥草。
仙药的神性若是能转移到草身上,一样可以化入人体。
实在没有用,还能拿去坑段德。
斗战胜佛出手,不止采走了幽冥草,连黄泉冥河都装了一小葫芦,这些都是至尊实验长生法的产物。
仙路之上无有高下,只是方向不同,只要是通往不朽,那么注定能触类旁通。
林仙收获颇丰,看的大黑狗无比眼热,不禁拿出一根金色权杖,嘀咕道:“仅次于帝兵的秘宝,本皇知晓你有灵,你也不想天庭的道统失传……”
在寻宝这一方面,天庭人才济济,唯有段德与黑皇称得上双雄,不止是因为他们掌握各种秘术,更是因为阅读了许多古籍,知识极其渊博。
当年杀手天庭覆灭,后人逃命,面对举世追杀,遁入宇宙星空都没有用,只能冒险进入禁区,借助至尊的力量,威慑世人。
圣崖与不死山有大渊源,乃是其中的一部分。
有人逃往圣崖,自然也有人试图进入不死山。
只见大黑狗手捧天庭之主的象征法器神神叨叨,念了半天,最终将权杖丢在了地上,形成了一根指路权杖。
“这靠谱吗?”
林仙嘴角一抽,黑皇的做法同三岁小孩有什么区别。
“靠谱的很!”
黑皇顺着权杖指引的方向一路狂奔,最终几个人为开凿出的古洞,刀斧痕迹明显,镌刻满了岁月的风霜。
天庭杀手骨架,趴在一座古洞前,跟玉一样晶莹,也不知道过去多少年了,依然有光泽流动。
在杀手身前,摆放着一块令牌与一卷人皮。
大黑狗上去就抓令牌,生怕被人抢先了,紧接着望向人皮,声音颤抖,无比激动道:“找到了,十几万年不朽的神之皮肉!”
“杀手天庭的终极传承!”
历经无数年这张人皮,并未损坏一丝一毫,有光泽在流动,上面密密麻麻刻满了小字。
这些古字铁钩银划,苍劲如龙蛇,记载了各种大术,无所不用,专为杀人而开创,像是千万把刀剑被定在上面,可怖杀意斩人心魂。
杀人之术,演化成了一种道,这是一条与众不同的路,斩杀世间一切生灵,以手中滴血圣剑成就无上道果。
“善哉,善哉。”
斗战胜佛这个快成准帝的人,宣了一声佛号,顷刻之间驱散杀气,化作祥和。
他面露慈悲之色,接过人皮扫了一眼,点了点头,感慨道:“确实是一位九重天准帝的人皮,他在死前,将自己皮扒了下来,为了防止道统断绝,将杀生大术记载于上面。”
杀手天庭的始祖,采了不死药,活了两世,真正修成行字诀,触摸到了时间的领域。
这样的人,活了一万多年,就算最初不是九重天,靠着时间也能熬到九重天。
他的人皮,不止是一桩传承经文,更是一件无上秘宝,是一件极其可怕的杀手神器——时间之书。
“手握天庭神杖,再持时间之书,还有谁是本皇的对手。”
大黑狗拿着两件宝物,无比嚣张,桀桀桀怪笑道:“日后本皇才是天庭之主!”
有信物,有秘宝,有经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黑皇确实是杀手天庭最正统的传人。
可任凭谁都知晓,黑皇绝不满足于当个杀手,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叶帝尊。
“大成圣体可还在圣崖呢。”
林仙幽幽说道,如今的叶帝尊可是与不死道人交手的存在,哪怕是被动挨打,传出去也是极其惊人。
世间有几人能与至尊交手,并且活下来,准帝之下,根本扛不了至尊一击。
普通的九重天准帝,至尊几巴掌就拍死了,视为人世大药。
只有一些极其强大的准帝,拥有体质加成的将成道者,如斗战圣皇,太阳圣皇在终极一跃前,大龙部分探入仙台,几乎称得上半步成道,方才有资格与至尊过上千百招。
而想要抗衡至尊,必须是真正的另类成道者才行。
在经历磨砺之后,一旦获得某种敏锐的战斗直觉,叶凡驾驭大成圣体机甲,去杀九重天的准帝有些难度,可镇压一些低阶准帝,有一定机会。
至少斗战胜佛是不敢挨大成圣体一个嘴巴子。
“叶圣体……”
黑皇哼哼两声,不屑道:“在圣崖我尊称他一声大成圣体,出了圣崖,他就是一个红毛老怪。”
真当诡异不祥是闹着玩的,在圣崖有帝阵,封神榜镇压,圣体都体生绿毛。
出了圣崖,怕不是红毛绿毛全都找上门来。
在黑皇眼中,圣体最大的任务是去生先天圣体道胎,而不是当什么狗屁天庭之主,这些繁杂琐碎会扰乱叶圣体的道心。
天帝但内里坐,外事听黑皇处分。
大成圣体再能打又如何,还能有先天圣体道胎能打。
“人世间不需要第十个无敌大成圣体,却需要无始第二。”黑皇痛心疾首,并且义正严词道:“要本皇说,让我来当天庭之主,然后把圣体往先天道胎床上一丢,如此一来,两难自解。”
上一篇:满级悟性,我把下界打造成仙界
下一篇:苟在巫族写日记,后土杀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