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和爆肝,砍翻废土 第553章

作者:细胞琼脂

  因此在平息完内地兽灾,新修筑的红垒长城又能够完全隔住南方的喙嘴兽之前,他就已经守在了复仇地边境。

  同时一边集结军队。

  防备可能的冲突。

  但真正关键的是,用连环嵌套的疑兵之计稳住复仇地的决策者,消弥祸患于未发。

  只要有机会,路梦可不想拿自己好不容易攒起来的家底,去和这些骨人拼掉……被制成无头奴仆的它们,不知恐惧不畏死亡,一换一都算亏。

  而它们的主人,更不会吝啬。

  哪怕战况只是两败俱伤,都不利于路梦继续在闪地立足,周围还有更多明显的敌人环伺。

  便算是他输了。

  好在,经过这么多天的观察与戒备,算算行程与进度,如果骨人军团真要发兵,那也早就兵临城下鏖战许久了。

  而如果现在还没发兵。

  路梦这边闪地各大部族逐渐安稳、生产生活恢复、来自沼泽地与斯昆的支援源源不断……正处于士气高昂时,又准备完全,对方即便想打也失去了最佳时机。

  虚实结合,两手准备。

  终于奏效。

  虽然集结的军伍没能派上用场,但现在的结果反而是最有利的。

  濑户、无畏托拉、格里芬、伯伟……在众人的注视下,路梦转过身,独自站在高坡上,面向了他们。

  面向所有人。

  他拔出铭刃,倒持高举。

  这柄修长的斩马剑、铁穹顶王权的象征,它反射著阳光,赤红剑刃熠熠生辉,与路梦身后苍莽的荒野相互映照,显出一股雄浑的气势。

  “庆典……开始!”

  红之王开口。

  他的声音不大,但因为全场寂静,所有人都在聆听等待,简短的命令瞬间传遍了各大军阵。

  随即,爆发出阵阵欢呼。

  齐声震响。

  这一行也是一次集结与检阅,阅兵结束如果爆发战事,那就直接开赴战场;

  而如果和平。

  那便是一场久违的联合庆典。

  作为白眉氏族的领袖,巫马·白眉自然也在队伍中,这位一直操劳而显得比实际年龄老得多的族长,此刻像是终于放松了下来闭上双眼,脸上却是随周围的欢腾声一起,浮现出了微笑。

  闪地部族零乱,霸主频出,也不是没有人想过,要统一这片草原。

  然而他们面临的问题,并非内部,而是来自这片大陆、这颗星球的伟力——孕育于本土生态的喙嘴兽们。

  兽灾之下,变动频繁。

  每一次血洗,都是一次换盘。

  连生存都要竭尽全力,哪还顾得上其他?哪怕在流浪部族传唱了几千年的神话、牧歌《闪地纪》中,说总要有一位英雄,会带领所有的部族坐在同一个火堆边,所有的异姓之人亲如兄弟……而他将要征服驾驭长颈巨兽而来。

  牧民们用书写历史的形式想像未来,这却并非预言,而是对生活的期盼——它往往与现状相差甚远。

  乃至完全相反。

  就连巫马的研究,也是在为此而努力。

  而牧歌的传唱,也是各大部族中,驯兽师的地位之所以如此斐然的原因之一。

  无面的出现,让人们一度以为他就是那位英雄、应验之人。

  结果,却是虚伪的假面。

  巫马缓缓睁开了眼。

  ——但是,假面破碎之后。

  人们又真的看到了。

  他降临了此处。

  赤刃长锋、白发飞扬。

  大氅猎猎如旗。

  形同天授。

  除了集结地军队,包括聚集在河谷驻地的闪地牧民们,欢呼声瞬间压过了路梦发令的尾声。

  崇敬、欣喜、终于回归日常的祥和……杀牛宰羊,歌舞美酒,庆典该有的一切一应俱全。

  偷喝青草烈酒的黑山羊科尼利厄斯摇摇晃晃,要走向自己的功勋王座——然后被它的小主人、狼骑兵荣誉教官迪布·远行者给拉了回来。

  那个方向,是屠宰场。

  古老的草原牧歌《闪地纪》,到此合上了终章。

  因为,英雄有了他的名字。

  ——诗人如此弹唱。

  而在黑衣银徽的教团内部,已经将闪地的社会结构、草原生态到喙嘴兽的解剖生理……连带著原始传说的应验、复仇地天火的边界等,全部记录成书。

  它们将作为知识以及宗教典籍。

  一同流传下去,随教团一起。

  而余烬不灭。

  庆典如火如荼、热闹非凡,可事件原本的中心、路梦自己却是带著几人悄然离开了现场,没有参与到其中。

  氛围热烈到这种程度,就像篝火一般,点燃它的火星即便离开了,也不会减损其中的温度——他知道这些人需要的是放松和休息。

  没过多久,走到了一处营帐边。

  还没等路梦掀开挂帘,一条挂著骨片的大狗,猛地扑了出来。

  咬在他的手上。

  (本章完)

第570章 小骨

  濑户跟在路梦的身边,刚刚的画面让她久久不能忘怀。

  沼泽地的忠诚,闪地部族的爱戴。

  就如成为沼泽地之王一样,不同于一次次霸主的轮回,无名者在闪地再次真正改变了这里的生态。

  这个世界。

  有多久没有出现这样变革的力量?

  就像自己的国家一样。

  哪怕谁也说不准未来的方向一定是好是坏,但总要有人去做这件事……

  “咦!”濑户被跳出来的大狗,吓了一大跳。

  看得出来这是一条骨犬,可是体型却比一般的骨犬大得多,身长像是一个成年人般;它披挂的骨板雪白狰狞,鬃毛却黯淡些,相比较漆黑更接近大地的颜色。

  关键是那对如匕般的利齿。

  都咬穿了无名者的护臂。

  就这么挂在他身上,狠狠撕咬著。

  小公主当即拔刀。

  虽然不知道哪来的狗,但是……

  但是路梦已经拎起了它的脖子,强行扯了下来,按住狗头狠狠揉搓了一番。

  “没事,是我以前养的。”他说,“是北方山地犬的品种,这边可能很少见。”

  小骨被揉得斯哈斯哈直喘气。

  可还是热烈地摇著尾巴。

  在营帐中,它远远地就闻到了路梦的味道,许久不见,也是因此特别激动。

  这条骨犬已经长到成年期,因为喂养得好加上山地犬血统的关系,尖牙利齿相当健壮,甚至只比埋骨地狼小了一圈,远远看去就是一条骇人恶兽。

  当然,距离咬伤路梦还远远不够。

  对它而言。

  这只是以前日常的玩闹而已。

  小骨明显忘记了自己也已经不是以前那条小狗,用的力道没有控制好,可路梦成长的速度要快得多,反倒是让他当心会不会崩了牙。

  “路大哥。”营帐内,霍步阳跟著走了出来,打了个招呼。

  在斯昆镇时,小骨一直时由他喂养,这一次启程前来闪地,没有理由不带上。

  “它刚刚醒。”霍步阳看著狗子说道。

  路梦点点头,明白他的意思。

  这多半指的不是睡一觉醒来的意思……而是在沼泽地接受了基因改造手术后,到现在才逐渐恢复过来。

  就像铁牛植入狂化血统一样。

  小骨接受的手术虽然不是同一条路线,但也是为了最大化激活它体内山地犬性状的表达。

  在北方山地,为了与食人族作战,那里的人们经过无数代的培育优化,已经从普通骨犬中筛选出了山地猎犬的品种,在巡猎、追踪、生存能力与韧性等方面都更有优势,就如同路梦前世的那些军犬一般。

  与埋骨地狼这样偏重群体合作、依靠体型与凶狠来捕食的野生种,在侧重点上并不完全重合。

  只不过,越是血统纯正、品质优良的山地犬,越是千金难求——这并非哄抬物价,而是为了对抗食人族,当地的人们自己对山地犬的需求量就很大。

  往往自家村落饲养的山地犬都不够,更别提外卖了。

  比起赚钱,还是保下性命要紧。

  顶多是作为种犬出租。

  加上山地犬一生只认一主,如果它们的主人被食人族杀害,而自己又侥幸逃脱寻回主人无望后,多半就会重回野外,与野生骨犬一同,创建起自己的族群。

  由此单纯拥有山地犬血脉的骨犬品种倒也是不少。

  小骨大约就是其中一支。

  由于山地犬的先天优势,它们是少有的家养野化后仍旧可以碾压普通骨犬的品类,拥有这些血脉的子嗣,哪怕无法与纯种山地犬相比,也是能够在野生族群中取得一定地位,甚至走上头狼的位置也未可知。

  可惜小骨没有这个机会。

  当初在枢纽站时,或许刚刚就要融入当地的野生骨犬群,就遇上了死蜂泛滥、雾人入侵……此后也是诸多波折。

  按理说,像它这样如果只是有部分血脉,也本来无法与食人族猎人们精心饲养的山地犬相比,可随著路梦掌握智能核心,鲨鱼村基因改造的技术越发熟练,有针对地对相关血统进行纯化……

  如今小骨的素质,已经丝毫不亚于它的先祖、说是比纯血山地犬更纯粹也不为过。

  就好比原始人类几万年的时光,驯化和种植的动植物才是有数的两百多种,其中真正有价值的更少。

  然而经过现代育种技术。

  分化培育出来的实验品不知几何,绝对能超出一个数量级……更别提通过智能核心实现的基因编辑手段了。

  大大缩短了时间。

  甚至实现个体层面意义上的进化。

  路梦撸著狗头,心想。

  可是最初养小骨,那是看中它充当猎犬和看家护院的能力,这在枢纽站拾荒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后期甚至客串了一把驮兽。

  但到了斯昆镇时,小骨虽然又长大了些,剩下的职责也只有看家护院了。

  在战斗与驮负方面。

  基本帮不上路梦什么忙。

  因此在他前往沼泽地时,就没有带上小骨,彼时路梦的感知能力其实已经不亚于依赖嗅觉的猎犬,而驮兽的功能则由铁牛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