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细胞琼脂
两只狗的形象逐渐重叠。
只是原本还只有自己小腿那么高的小狗,现在都已经长这么大啦?
不过面对这个“老熟人”,路梦也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
俗话说,兽性难改。
虽然好像这只骨犬还记得自己,但谁又知道动物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何况几个月过去,看起来它在荒漠里混得还不错。
这已经是个可怕的废土捕食者了。
(本章完)
第49章 前有恶犬
“嗯呜~”
见眼前的这个人类仍然用刀对著自己,骨犬急得原地打转。
直觉告诉这只野兽,若是这个猎人不放过它,那么自己也没有逃跑的机会。
它缓缓地后退,然后转身小跑开去。
看它这个样子也不像是在逃跑,路梦也就没有追赶,只是跟在它身后,看看这骨犬想干什么。
只见骨犬跑到之前山羊驻足的地方,在沙地上嗅了一嗅,然后就开始刨土。
不一会就挖出了一块肉团,叼著就跑回路梦的身边,俯首放在他面前,伸出舌头耷拉著,眼睛还一直盯著路梦。
“这是想讨好我?”
但这本来就是我自己准备的饵料啊?
看来这只骨犬毕竟年幼,还分不清什么是猎物,什么是猎人准备的陷阱,只是嗅到香气就以为是荒野中绝佳的食物。
而把捕获的猎物先让给强者和领袖食用,也是骨犬的天性。
路梦突然冒出来一个想法。
他虽然没有饲养过宠物,但想来最基本的原则也就几条。
要想让动物亲近人类,要么是在幼崽刚出生时就开始抚养,让它们误认为自己是它们的母亲。
要么就是展现足够强大的实力,宣示自己的统治地位,让动物承认自己是它的族群首领。
后者对于具有群居特性的动物更是有效。
至于像那类认为它自己才是主人的宠物则不在此列。
路梦想起,上一次是用加驼的内脏打发的这只骨犬。
不过现在这只捕猎到的山羊他还留有它用,最好还是能保证皮毛的完整性,不适合当场解刨处理。
他干脆回到自己的背包前,拿出剩余做好的饵料,抛给眼巴巴盯著他的骨犬。
骨犬先是被落地的事物吓得一跳,随即闻出了气味又高兴地围著饵料打转。
它看了一眼路梦,然后侧身倒下,扑腾著腿,笨拙地试图露出肚皮。
将自己的弱点展示给强者,这就是服从的表现。
虽说经过长久的进化,骨犬的腹部也有骨甲覆盖,但这种天性是很难改变的。
就在路梦感觉有戏的时候,骨犬却“噌”得一下站了起来,拧头看向远方。
“汪汪,呜——”
它吠叫两声,然后扬天长嗷。
在荒野上,这种如狼般低频率长气息的叫声能够传得更远,更适合作为动物之间沟通的信号。
虽然是由家犬进化而来的,但骨犬经过废土的洗礼反而恢复了它大部分远祖的习性。
“呜呜——”
“呜————”
没一会儿,从遥远处传来此起彼伏的回应声。
路梦握紧了刀柄。
“是骨犬群!”
单只的骨犬并不是什么威胁,但三只骨犬就能形成合围,全方位的攻击能让猎物应接不暇。
数量再往上,一支在“头狼”带领下的能够施行各种野蛮战术,发动攻击前仆后继不计代价的骨犬群,绝对是废土之上最顶尖的那批掠食者之一。
“是它叫过来的?”
路梦瞥向身边的这只骨犬。
却没想到这只小崽子也竖起了全身骨板,如临大敌。
看来它并不属于这只骨犬群,之前的嚎叫只是因为察觉到了对方的靠近这才出声示警,可惜收效甚微。
联想到第一次遇见它时,这还是只幼犬。
一般的骨犬群外出打猎都是三两成行,更不会派这么小的幼崽充当斥候。
应该是只脱离了族群的流浪骨犬。
得想办法把它撬过来。
一只猎犬对猎人的助力有多大自不必多说,一只正常的骨犬成年后身长能有两米,肩高接近人的半腰,体型上堪比灭绝前最大的北美灰狼不说,背脊如同甲片一般覆盖的骨板加上周身坚硬的鬃毛,也让它的防御力和战斗力尤有胜之。
堪称守家护院、协同作战的好伙伴。
危急关头还能充当应急食品……以路梦的能力应该不会落到这一步。
小骨犬打了个寒颤,总觉得危险在很近的地方。
听著骨犬群的声音,小骨犬看了一眼路梦,小心翼翼地靠过来,用力用头推了他两下,像是示意。
在废土上独自生活多有不易,而两次遇到这个人都得到了不错的食物,这让它对这个人类颇有好感。
何况自己还打不过他。
感觉到骨犬是在催自己离开,路梦也没有耽搁,快速收拾起了丢在地上的射弩还有其他的行囊,背起大概几十斤重的山羊。
如果可以的话,路梦并不想直接对上一支数量未知的骨犬群。
他的这身皮长袍能够防御住一些箭矢和劣质刀剑的切割攻击,却应对不了骨犬长牙的撕咬。
毕竟专业对口。
如果换成金属制的中甲乃至重甲倒是有一战之力。
临走之前,路梦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他摘下了藤帽,露出一头纯色白发。
——当然不是为了让骨犬记住自己的样貌。
路梦把帽子递向骨犬,小东西会意,凑著鼻子上前来闻了一闻。
对骨犬来说,气味才是它们辨别其他个体的最好方式。
平时在出发打猎前,路梦会在自己裸露的皮肤上先抹一层泥土和枯木香料的混合涂料,以掩盖人身上汗腺的气息。
所以一般只有像帽子这样贴身的衣物才会带有他真正的气味。
顺带一提路梦抹在自己身上的涂料要先用火烤干再加水混合,这样一来不但不用担心泥土里的微生物,还能起到驱虫杀菌的作用。
气味也颇为好闻,有种自然香囊的感觉。
路梦记得在许多干旱的地区,当地土著也会使用泥巴来制作防晒防虫涂层,像一般的枢纽站人也都是使用沙粒来搓洗身体,这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骨犬嗅了两下,就叼著饵料朝著远离犬群的方向跑远。
路梦则选择了另一个方向快速离开。
他知道驯兽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如果强行捕捉骨犬反而会激起它的逆反心理和傲气。
……
等到路梦快步走出几里地之后,他再次停下了脚步。
因为他又看到了一道人影。
“今天遇见的‘熟人’怎么这么多?”
远处那人顶著杂乱虬结的头发,一身兽皮大衣,手提牛角长弓。
不是老猎人张英又是谁?
路梦想了想,没有像第一次相遇那样举起十字弩防备,而是直接高喊:“张师傅!”
老猎人这才发现路梦,也站在原地。
“路老板,”张英扫了一眼路梦肩上的山羊,“看来本事进步了嘛。”
他的声音粗哑,音量也不大,但因为足够低沉浑厚,即便隔了这么远能听得很清楚。
张英没有提之前猎杀加驼的事情,以他的经验很容易就能判断出这个年轻人是用了其他的手段。
即便路梦成为武者的消息已经传开,这个老猎人待人的态度还是不咸不淡。
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路梦朗声道:“张师傅,前面有骨犬群——”
“要小心了!”
(本章完)
第50章 异族,沙克人
“狗群?”
张英的语气带著明显的疑惑意味。
他指向远处的天空:
“你看这天上连一只食腐鸟都没有,怎么可能有这些狗崽子?”
张英的话看起来前言不搭后语,但路梦知道他的意思。
曾经,“食腐鸟”只是一种泛指,包括了秃鹫、兀鹫等多种鸟类,但如今在这颗星球上只有一种食腐鸟,谁也不知道它是由哪一支演进幸存下来的。
就好比当世界上只剩下一种鱼时,不管它曾经是草鱼还是鲤鱼,如今只用“鱼”来称呼它就够了。
而食腐鸟这种生物没有独立捕食的能力,所以它们会盘旋在高空,紧跟著捕食者们出行。
在荒漠,骨犬群就是它们跟随的最佳对象了,但凡骨犬群出没,不是在捕食猎物的过程中,就是已经杀死了猎物。
食腐鸟的视野比人类广得多,没有道理会错过出行的骨犬群,这也是这两种生物之间奇妙的共生关系。
像张英这样生存经验丰富的老猎人,早已能熟练地利用这层关系来示警。
如今天上除了稀疏的云层还有飞舞的黄沙,哪有一只鸟的影子?
他怀疑地看向路梦。
该不会是怕自己抢占了猎场,这才故意编出来的消息吧。
路梦明白老猎人的疑虑,因为同样的疑问他自己也有。
但是刚才那此起彼伏的犬嚎声,以及小骨犬的示警却不是假的。
“张师傅你可以先过去看看。”
路梦没有过多解释,这种事只要看了便知。
以张英的经验,他比自己更适合确认是否真的有骨犬群出没。
见路梦说的坦诚,老猎人也是点了点头。
“对了,张师傅你这明天去黑市吗?”临别前路梦朝著张英远远地喊了一句,“我想请伱帮忙处理我这只山羊。”
在粘合剂质量不理想的情况下,制作水囊的动物皮自然是越完整越好。
李柳等人有将动物皮制成革的手艺,但如何完整地处理刚打下来的猎物,那还是张英这样的老猎人最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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